五指山市国土环境资源局服务承诺
作者:佚名 来源:海南人才网整理 日期:2011-12-05 浏览

服务承诺是指我局在行使国土资源规划、管理、监督和合理利用的有关工作时,对社会提供诚信、热情、方便的服务许诺。

    一、服务承诺的内容
    1、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办理国土资源管理的有关事项。
    2、各类审批事项程序、条件和收费标准、办事结果上墙向社会公开,免费向办事群众提供办事指南,提高工作透明度。
    3、各项审批事项的办结时限,要根据法律法规和提高效率的要求作出承诺,并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理完毕。
    4、对办理的申请事项,需要进一步补充完善的,必须一次性告知。
    5、待人接物要举止文明、礼貌周到,禁用服务忌语。对群众的疑难要耐心解答。
    6、正常上班时间,随时服务,能办的事马上就办。重大的、紧急的事项实行预约服务、延时服务,特事特办。
    二、违诺处理
    1、在工作中,举止不文明、态度生硬的给予批评教育;态度粗暴,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的,给予诫勉教育,并责令向当事人赔礼道歉;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效能告诫。
    2、对申请报件需要补充完善的事项,没有一次性告知的,视情节轻重,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批评教育、诫勉教育直至效能告诫。
处理结果,均及时向有关当事人反馈。
    三、投诉办法
    局机关设有效能投诉电话,群众来局办事认为“行政不当、服务不周”,即可拨打“0898-86622742”,向本局办公室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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