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海市部署2012年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为了进一步增强琼海市烟花爆竹经营业户安全生产、合法经营和规范管理的意识,保证2012年我市元旦、春节“两节”期间社会祥和安定,市场繁荣有序,11月17日上午,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市公安、工商、供销联社和市烟花爆竹行业协会等职能部门在金隆酒店召开2011年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会议,部署2012年琼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会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覃茂超要求全市烟花爆竹经营者要时刻把安全管理放在第一位,严守《销售烟花爆(炮)竹五项守则》。一是销售烟花炮竹必须取得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二是销售烟花炮竹必须从国家许可的批发企业进货;三是销售烟花炮竹必须配备灭火器和张挂严禁烟火标志;四是销售烟花炮竹必须将烟花炮竹摆放在离开易燃易爆物品处,即离开燃油、煤气、易燃纸品和照明电线等;五是销售烟花炮竹必须将烟花炮竹仓库与销售门市及人员宿舍分离。
烟花爆竹涉及生产、储存、销售、运输、燃放等多个环节。会上,市公安、工商、供销联社等部门负责人希望全市烟花爆竹经营业户、工商户,要严格按照《国家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认真抓好烟花爆竹在生产存放和经营销售等方面工作,共同抓好我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管理,为我市社会稳定、经济繁荣做出积极的贡献。
全市烟花爆竹经营业主、零销工商户参加会议,并参观了两个烟花爆竹经营示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