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考试录用工作程序
作者:佚名 来源:海南人才网整理 日期:2011-12-01 浏览

 1·督促各用人单位按期报送用人计划,审核并报处务会讨论后编 制考试录用计划;
  
   2·发布招考公告:根据考试录用计划,通过报纸、电视、电台等 新闻媒体,公布招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报名考试时间地点等。
  
   3 .报名与资格审查:省直国家机关招考工作人员的报名和资格审 查工作,审查时须注意回避问题。确定人选后,以书面或张榜 的形式通知报考者。
  
   4·考试:组织符合条件的 人员,参加文化或专业技能笔试及面试。
  
   5·考核:组织用人单位对考试合格的人选进行考核并写出考核材料。
  
   6. 体检:在县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由体检医院提供体检结果。
  
   7·录用: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录用国 家公务员审批表》(式份),经同级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后,连同 有关材料,报送省人事劳动厅公务员管理二处审核,并呈报厅领 导审批。
  
   8·试用:批准录用的工作人员,实行为期一年的试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