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下半年职业技能鉴定全国统考报考须知
1、考生按要求填写《海南省职业资格考核审批表》一式两份,提供本人有关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需单位先审核盖章)、单位出具的工龄岗位年限证明、黑白两寸同底照片6张。工作人员审核完原件后在复印件上签名,并把原件还给考生。
2、考生交审批表后,填写考生登记表,如补考的考生,必须在考生登记表备注栏内注明补考科目。并缴纳相应的鉴定费。考生应保留好各自的考试费发票。
3、考生报考资格审查合格后,于考试前一周内(时间暂定,以网上通知为准)凭发票和身份证到鉴定科柜台领取准考证。
4、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并自备2B铅笔、橡皮和钢笔或圆珠笔。
5、参加论文答辩的考生于考试前30天(时间暂定,以网上通知为准)将论文交至鉴定科。(论文写作要求另行通知)
6、考试全部采用闭卷方式。
7、全国统考职业的单科合格成绩保留一年。在成绩保留期内,考生可参加一次补考。
8、查分电话: 95001980 咨询电话:65365312
查分网址: http://www.hnjy.gov.cn
9、如需购买考试材料的考生可根据购书目录表订购。
10、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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