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程序
作者:海南人才招聘网 来源:海南人才网整理 日期:2011-11-30 浏览
一、补贴范围、对象
  (一)当年新增岗位新招用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各类服务型企业(包括商贸、餐饮、服务业企业,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
  (二)开发公益性岗位安排原属国有企业大龄就业困难对象的单位。
  (三)申请单位为新招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个人应缴纳的部分由本人承担。
  二、补贴期限
  社会保险补贴政策自2003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
  二、工作程序
  (一)申请社会保险补贴须提供以下材料:
   1.《社会保险补贴资金审批表》(一式两份);
   2.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3.下岗失业人员名单(花名册)及其《再就业优惠证》(原件和复印件);
   4.劳动合同副本(经人事劳动保障部门鉴证);
   5.上季度社会保险费明细账(单);
   6.单位开户行及账户。
  (二)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在季度终了后15个工作日内办完审核汇总手续,并转送同级财政部门审核.
  (三)财政部门15个工作日内办完审核手续,并将补贴资金直接拨入企业(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