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港澳居民在琼就业申请指南
台、港、澳居民在琼就业申请指南
一、请与审批程序(流程图)
台、港、澳人员就业申请程序流程图
提出申请
(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台胞证或回乡证等材料)
|
受理申请
(查验申请材料、签发收件回执)
|
核发《台港澳人员就业证》
(对主体、岗位、资格、期限等依法审核)
|
办理暂住手续或多次签注
(省公安厅入出境管理处)
|
二、申办《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工作时限:5个工作日)
(一)《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申请表》1份(贴相片),另附2寸免冠彩色相片1张;
(二)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注册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内地主管机关签发的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台胞证、回乡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工作资格证明或相应的学历证明;
(五)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书或派遣证明、任命书、代表证等)原件
及复印件1份。
三、就业证延期 (工作时限:2个工作日)
(一)《就业证延期申请表》1份;
(二)就业证原件;
(三)续聘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注册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注意:1、如就业证延期页用完,须带近期2寸彩色相片1张;
2、用人单位必须在该就业证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内办理延期
手续。逾期未办的,就业证自行失效。
四、就业证变更 (工作时限:2个工作日)
(一)台胞证或回乡证号码变更:凭申请变更报告及台胞证或回乡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办理;
(二)住址变更:凭申请报告办理;
(三)工作单位名称变更:凭申请报告、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有关部门核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办理;
(四)工作单位变更:填写《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申请表》1份(贴相片),另附2寸免冠彩色相片1张,同时凭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新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劳动合同及复印件各1份办理。
五、就业证遗失补办 (工作时限:2个工作日)
(一)遗失补办申请报告(含遗失人性名、住址、遗失情况说明等内容);
(二)原就业证复印件;
(三)劳动关系证明。
六、就业证注销 (工作时限:1个工作日)
(一)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证明(用人单位盖章);
(二)就业证原件。
七、收费
《台港澳人员就业证》收取证件工本费10元。
上一条:
人才劳动力市场管理科工作规程
下一条:
资格考试报名流程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