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定密程序
作者:佚名 来源:海南人才网整理 日期:2011-11-30 浏览

  企业确认商业秘密的工作,一般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准备阶段
  (1)建立定密领导小组,组成工作班子(可由保密委员会委员、保密干部和专为干部组成);
  (2)制定工作计划;
  (3)召开有关部门负责人会议,学习有关保密法规,作动员;
  (4)拟定"保密范围"(由部门专业人员提出初步意见,经工作班子综合分析,经过一、二次反复,由领导小组会议正式确定);
  (5)培训骨干,使之掌握具体操作规程。
  第二,定密阶段
  (1)由各业务部门根据各自业务特点,对照"保密范围"提出具体商业秘密事项:
  (2)填写登记草表,由部门领导签字送定密领导小组工作班子提意见;
  (3)业务部门根据工作班子提出的意见作相应调整,填写正式登记表报定密领导小组核准;
  (4)定密领导小组受权人签字,成为本企业正式的商业秘密事项;
  (5)为商业秘密事项作标识;
  (6)告知有关部门和人员。
  第三,确定要害部门(部位)建立健全制度阶段
  (1)将集中处理使用商业秘密的部门(部位)列为要害部门,采取适当的防范措施,作出明显标志。
  (2)根据商业秘密事项产生、制作、储存、传递、使用的流程环节,对各类设备和不同环境的要求制定相应的保密制度(有的制度可由职代会讨论通过);
  (3)与涉密人员签订合同和保密协议。
  集中确认商业秘密工作完成之后,应转入日常的工作,对商业秘密实行动态管理。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应负哪些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