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懂法才会赢
作者:佚名 来源:海南人才网整理 日期:2011-11-30 浏览

 俗话说,商场如战场,如何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关键在于人才,特别是那些善于经营的管理人才、掌握前沿技术的技术人才和人脉广布的营销人才。为此,人才孔雀东南飞、企业互

 
相挖墙角也就成了职场最常见的现象。总裁跳槽、技术骨干跳槽等也成了企业界最常见的新闻。当然这也成了很多企业最头痛的问题。
     纵观跳槽的职类及其所在公司与行业,我们发现,发生跳槽现象的多为同行业之间的人才流动。许多富于攻击性的公司,为了击败其竞争对手,取得市场优势地位,往往采取挖墙脚的方式,直接从竞争对手手中夺取有用之人,以达到削弱对手壮大自己的目的。而当今的商界,尤其是跨国公司中,这种例子比比皆是。但是,跳槽,尤其是相同或相关行业公司之间的跳槽问题,往往会涉及到合同违约以及商业秘密等纠纷。本版介绍的这三个案例就涉及到了这些法律问题。
  面对竞争对手的虎视眈眈,面对人才流动的大势所趋,企业该怎么办呢?不同的企业作出了不同的回答。有的未雨绸缪,在与重点员工签合同时就有约在先,这样一旦员工提前解除合同,企业也无所畏惧;有的企业直到员工跳槽了或商业秘密被泄露了方才如梦方醒;有的企业虽然也签了合同但存有漏洞,一旦遇到纠纷就极为被动。本版这三个案例就很典型。
  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这句话不是宣传口号,不是理论教条,更不是一句空话。遗憾的是,很多国内企业到现在还没有理解。市场竞争,要靠法制,企业管理也要靠法制。而劳动管理就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其中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又是其中心一环,因为用工双方的权利义务就体现在劳动合同上。所以可以说,劳动合同的签订水平、人力资源的管理水平如何直接反映了一个企业的总体水平,也决定了一个企业的竞争态势和发展前景。
  当然,如何签订劳动合同,如何搞好员工管理,如何保护商业秘密,不同文化背景下的不同企业的做法可能不一样。但有一点是共同的,那就是对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掌握核心机密的技术人员和掌握企业关系网络的营销人员要“另眼相看”甚至是要“高”看一眼,对他们不仅要像与其他人那样签订劳动合同,而且在合同上要附上很多条件。而要如何既做到保护企业的利益,又不违反国家的法律和侵犯员工的权利,那就看这个企业依法管理的水平了。据此也可以说,市场经济下的企业竞争,不懂法律那是要吃大亏的。
  当然任何事情都具有双重性,法律也一样。像《劳动法》赋予了劳动者自主选择职业的权利,即辞职权。但是,劳动者依法享有辞职权,并不意味着只要劳动者依法行使该权利,任何情况下都不必对用人单位承担任何责任。笔者希望这些案例不仅对企业有所警醒,也能对员工有所借鉴。
  还需说明的是,企业管理当然主要靠合同靠法律,但法律不是万能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法律重要,和谐的劳动关系恐怕更重要。没有和谐的劳动关系做基础,无论是企业还是劳动者都不可能走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