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施工断3指 索赔20万遭拒
作者:佚名 来源:国际旅游岛商报 日期:2011-11-30 浏览

商报万宁讯(特派记者苏桂除)在一次施工作业中,来自广西来宾的农民工潘永言怎么也想不到,施工时被电锯锯断3根手指。更让他想不到的是,施工方支付了1.9万元医疗费就称“不管了”,他向包工头提出索赔20万元被拒绝。

  潘永言说,事发前他在万宁市兴隆镇一家名叫“万宁市兴隆旅游度假城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的工地干活。6月10日上午8时30分许,他在工地上锯木板时,被电锯锯断了左手的食指、中指,以及右手的食指,3根手指被锯断后,施工方一现场负责人当即将他送到兴隆卫生院,随即又被转送海南武警医院救治,虽然3根断指接上了,但手指不能正常活动。

  “我在医院住了13天,包工头陈某给我垫付了1.9万元医疗费后,其侄儿便叫我出院。”潘永言说,虽然伤情还没完全好转,但没有医疗费,他不得不出院回到兴隆用土法医治。他的伤情经鉴定为六级伤残。

  “我今年50多岁,有3个小孩要抚养,受伤后,手指不能正常活动,我根本无法劳动。”他多次找陈某要求赔偿20万元,但陈某只同意赔偿3万元。

  11月25日,商报记者随潘永言到工地。据施工方海南省第五建设工程公司现场负责人程某介绍,潘永言确实是配套管网工程的木工组的工人,“工伤赔偿的事情最好是跟木工组的包工头陈某协商,若双方协商不下,施工方再从中调解。”

  离开工地后,潘永言找到木工组的包工头陈某。陈某表示,他已经出医疗费给潘永言治疗,潘永言出院后又要求给其买养老金等费用,他对此无法满足,只能赔偿3万元。经双方沟通,陈某同意与施工方会商潘永言的工伤事宜。

  潘永言表示,若赔偿数额达不到他的要求,将诉诸法律,将施工方及包工头陈某告上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