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调整劳动争议案件管辖范围
作者:佚名 来源:海口晚报 日期:2011-11-30 浏览

海口市人社局近期对海口市及各区劳动争议案件管辖范围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的目的是为了“依法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就近、及时地将劳动争议解决在基层”。新规定将自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新调整后的内容包括,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由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驻海口市的、在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且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以下(不含1000万元)企业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由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上述管辖范围以外的劳动争议案件,区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由各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企业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由企业住所地的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记者杨杰 实习生雷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