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倡导“以人为本”的理念,各级管理者或深或浅地心领神会,或多或少地身体力行,或在制度上设计,或在措施上引导,或在日常工作中安排。感谢公司营造了这么一个文化氛围。
当公司在努力营造“以人为本”的企业管理文化氛围时,我们同时也应对“以人为本”有个正确认识:
“以人为本”不是“按需分配”,有人说,“以人为本”,就是我有需求,企业就能够满足我的需求,错,而且大错特错。首先你的需求合理吗?其次你的需求合法吗?其三你的需求合乎企业制度规范性要求吗?其四你的需求符合你的承受能力吗?其五你的需求符合基本的道德标准吗?等等,需求是有条件的,需求是有程度的,需求是有范畴的。按需分配是不可能的,你要娶布兰妮做老婆,人家答应吗,人家的老公答应吗,人家的小孩答应吗,可能吗,现实吗等等。
“以人为本”不是“个人主义”。人总处于一定社关系范畴内活动,你来到为个组织,并为企业组织的社会关系围绕,企业做出相应的制度安排,也一定是以集体为导向,而不会以个体为导向,不可能针对个体做出一系列制度安排。因此企业制度一定是适用与某一个群体,而不会是个体。所以“以人为本”不是“个人主义”,而是“集体主义”。
“以人为本”不是“无政府主义”。任何一个社会组织均有其制度安排,或是规范性制度明文,或约定俗成的习俗,或普遍适用的道德公约。企业作为社会结构中的一个组织形态,也正因为其实施了规范性的制度安排才得以成立,才让五湖四海的人得以相聚,共谋事业,失去它,便失去了企业作为组织存在的基本条件。因此,“以人为本”总是在企业制度框架内实施,不可能脱离这个框架,所以,“以人为本”不是“无政府主义”,是需要遵守企业基本法则的。
“以人为本”不是“慈悲为怀”。企业首先是赢利性组织,它不是慈善机构,也不是福利院,企业失去赢利能力,便失去其存在价值与意义。因此你不能够要求企业超越基本利益,去广泛布施,广发善举。更何况,企业失去赢利能力而解体,你会认为这个企业在“以人为本”吗?
由此而反思,作为企业一员,我们则应该“以?为本”呢,窃以为“以岗绩为本”应该比较恰当。
1、遵守公司对岗位的规定与要求,克尽职守,尽心履职。
2、遵守岗位规范与流程,少犯错,多产出。
3、秉持良好职业操守。
4、坚守良好职业道德。
5、等等
企业文化体现于我们日常行为举止,细枝末节,有落落大方的文雅之士,有猥琐粗鲁的下里巴人,你的身上无不散发出文化品味与道德操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