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公开选拔县(市)党政领导干部
作者:佚名 来源:海南人才网整理 日期:2010-10-19 浏览

海南省公开选拔县(市)党政领导干部

  公 告

  (第1号)

  为深入贯彻省委五届七次全会提出的“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为国际旅游岛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的精神,努力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广泛发现和选拔优秀年轻干部,进一步改善县(市)党政领导班子结构,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县(市)领导班子建设需要,省委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拔部分县(市)党政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职位及任职程序

  公开选拔县(市)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副职共20名。20个职位不按县(市)进行定向选拔,采取逐轮淘汰制,公开选拔结束后,根据工作需要通盘考虑,统筹安排。选拔入围人员先安排到县(市)党政领导班子中挂职锻炼1年,挂职锻炼期间,履行所任职务的职责,只转党组织关系,可保留其原任职务,工资福利不变,由原单位负责。挂职锻炼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

  二、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当符合《公务员法》第十一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有如下资格条件:

  (一)年龄要求

  33周岁以下(1977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二)职务及任职时间要求

  1.现任党政机关正科级职务任职2年以上,或副科级职务任职5年以上,或正副科级职务任职累计4年以上;企事业单位相当于正科级职务任职2年以上,或副科级职务任职5年以上,或正副科级职务任职累计4年以上。(任职时间计算至2010年10月1日)

  2.市县科级报考人员须为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

  3.现职处级干部也可参加公开选拔。

  (三)学历要求

  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在境外获得的学历或学位须经国家教育学历学位认证中心认证)。

  (四)报考年龄放宽条件及要求(报考人员如具备以下资格和条件的,年龄可放宽2岁,即1975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1.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类

  ⑴土建、建筑设计、城乡规划管理类等相关专业毕业;

  ⑵具有中级以上相关职称或资格,有3年以上规划或设计、建设、监理等相关工作经历;

  ⑶熟悉国家有关城乡建设工作的政策法规,具有一定的城乡规划建设与管理能力。

  2.经济管理类

  ⑴经济学、国民经济管理、现代经济管理、工(商)业经济管理、农(林、渔、牧)业经济管理、财政金融类等相关专业毕业;

  ⑵有3年以上财政、金融、经济开发区建设、重点项目建设等相关工作经历;

  ⑶熟悉国家有关宏观经济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具有一定的资本运作、项目策划和建设管理等的能力。

  3.旅游营销管理类

  ⑴旅游管理、市场营销、新闻广告、经济、外语类等相关专业毕业;

  ⑵具有3年以上旅游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

  ⑶熟悉国家有关旅游工作的政策法规,有一定的旅游规划开发、宣传策划和市场营销能力。

  (五)身体和心理素质要求。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能较好地适应市县工作的环境和条件。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

 三、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时间为10月9至11日。在海南日报、海南广播电视总台和省政府网、海南党建网、南海网等新闻媒体上发布公开选拔公告。

  (二)推荐报名。时间为10月11日至18日(周六、周日均受理报名)。报名方式分为组织推荐、他人推荐和个人自荐三种。组织推荐、他人推荐和个人自荐的报考人员须按规定填写《海南省公开选拔县(市)党政领导干部报名表》,并提供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任职文件及从事相关专业的工作经历等材料复印件,大一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近照5张。组织推荐报名中推荐单位范围为县处级以上单位党组(党委),他人推荐报名中推荐人范围分别为市县四套班子成员及法检两长、省直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上述三类报考人员的相关资料,由各单位党组(党委)组织人事部门负责收集整理及初审合格后,统一报送省公开选拔工作办公室。

  (三)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考人员的基本条件、资格条件等。报考人员由各市、县(市、区)委组织部和省直单位党组(党委)组织部人事部门负责初审,初审合格后再报省公开选拔工作办公室复审。经资格复审后,向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笔试准考证。选拔职位与参加笔试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10。

  (四)笔试。笔试10月24日进行,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公共科目考试。重点测试报考者作为县(市)领导干部应具备的综合素质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时测试其对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的掌握程度。笔试成绩通知本人,从高分到低分按1:6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五)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分为集体实地调研和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两个环节。面试成绩通知本人。

  (六)确定差额考察人选。按照集体实地调研分值占50%,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成绩占50%,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差额考察人选。

  (七)组织考察。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等方式,全面了解其德、能、勤、绩、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长。

  (八)确定差额票决人选。考察组向省委组织部汇报考察情况。省委组织部根据综合考核评价结果,按1:2的比例提出建议人选名单,提请省委组织部部务会票决。

  (九)省委组织部部务会差额票决。部务会成员听取差额人选的情况汇报,然后现场票决确定拟任人选。

  (十)任前公示。在海南日报、海南广播电视总台和省政府网、海南党建网、南海网等新闻媒体对拟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十一)确定挂职锻炼职务及办理相关手续。经公示无异议后,根据人选的综合素质、熟悉专业、个性特点及县(市)党政班子结构需要,提出人选挂职锻炼安排意见,提请省委组织部务会审定。部务会审议通过后,按有关规定办理挂职锻炼手续。

  (十二)办理正式任职手续。挂职锻炼期间,履行所任职务的职责,只转党组织关系,可保留其原任职务,工资福利不变,由原单位负责。挂职锻炼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

  四、报名要求

  1.时间:10月11日至1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周六、周日均受理报名)。

  2.地点:海南省公开选拔工作办公室(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69号海南广场1号办公楼502室)。

  3.方式:各市县和省直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可直接从省党政网(电子公文交换网)下载公告和《报名登记表》,或者到报名地点领取公告并填写《报名登记表》,也可登录海南省人民政府网(http://www.hainan.gov.cn)、海南党建网(http://www.hainandj.gov.cn)和南海网(http://www.hinews.cn)查询公告并下载《报名登记表》。

  五、监督事宜

  公开选拔工作的全过程接受组织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对公选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行为,干部群众可向组织人事部门及纪检监察机关举报。经调查情况属实的,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省公开选拔县(市)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65331280 65342115

  举报电话:12380

                                             中共海南省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