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指山市招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作者:佚名 来源:海南人才网整理 日期:2010-10-19 浏览

五指山市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了充实五指山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解决一线人才紧缺问题,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省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20个)

  临床医学专业8个;医学检验专业1个;公共卫生专业1个;护理(助产)专业10个。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

  (二)爱岗敬业,遵守职业道德,服从工作安排,无重大医疗差错和医疗事故记录。

  (三)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四)学历要求:国家计划内统招的全日制医学院校毕业生,其中:临床医学专业、医学检验专业、公共卫生专业要求大专以上学历;护理(助产)专业要求中专以上学历。

  (五)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即1975年1月1日后出生。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可放宽到45周岁,即1965年1月1日后出生。为了吸收高学历人才,对年龄在50周岁以下,即1960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副高职称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符合岗位专业要求,经考核合格可直接聘用。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0年10月25日—2010年10月29日。

  (二)报名地点:五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报名提交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要求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3张(同底),填写《五指山市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已婚人员需提供由户口所在地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执行计划生育情况的证明材料或独生子女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考试

  (一)考试形式:笔试、基本技能操作和面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二)考试内容:笔试为相关的医学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基本技能操作考试为专业资格证书基本技能操作考试大纲的相关内容;面试为综合素质。

  (三)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成绩:笔试、基本技能操作和面试满分各100分。

  综合得分计算方法:

  综合得分=笔试成绩×60%+基本技能操作成绩×30%+面试成绩×10%+加分。

(五)各招聘专业岗位按报名1:3以上比例开考。笔试后按招聘指标从高分到低分进入基本技能操作和面试。护理(助产)专业、临床医学专业按1:3的比例,医学检验专业、公共卫生专业按1:2的比例进入基本技能操作和面试,最后一名基本技能操作和面试入围的笔试成绩分数相同的一并入围。

  (六)加分条件:在综合得分的基础上少数民族应聘人员加3分;具备执业资格应聘人员加3分。同时符合两项加分条件的只实行一项加分。

  五、聘用办法

  综合得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及格分。得60分以上(含60分)按报考专业指标从高分到低分拟定聘用名单。低于60分为不及格,不予聘用。在综合得分同等的情况下,有执业资格者优先聘用。

  六、体检

  面试结果后,根据综合得分,按照职位招聘人数1:1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海南省国家公务员体检实施细则》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从综合得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体检费由报考人员自己负担。

  七、公示

  对拟聘用人选在五指山市政府网站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

  八、服务要求

  被批准聘用人员,列入五指山市卫生系统事业编制管理,市卫生局根据各医疗卫生单位的人员需求状况统一安排上岗。具备执业资格者直接聘用,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聘用人员,在乡镇卫生院聘用期满三年,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并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在乡镇卫生院聘用期满三年,仍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者予以解聘。被聘用上岗人员与市卫生局签订工作合同,必须在我市工作至少满5年。

  本公告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31879182)、市卫生局(联系电话:86638215)负责解释。

                                              五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