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县选聘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作者:佚名 来源:海南人才网整理 日期:2010-10-19 浏览

澄迈县选聘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第1号)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海南省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实施办法》和《海南省党政机关部分专业性较强的领导职务聘任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在全国范围内选聘6名科级领导干部。现予公告: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注重品行、科学发展、崇尚实干、重视基层、鼓励创新、群众公认的用人导向,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不断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选聘领导干部力度,建立健全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常态机制,进一步提高县委选人用人的公信力和群众的满意度。

  二、选聘的职位及范围

  (一)选聘范围:全国党政群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

  (二)选聘职位:

  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职位:县旅游发展委员会副主任1名。

  事业单位职位:县人民医院副院长1名,县建筑设计院院长1名。

  企业职位:澄迈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澄迈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澄迈老城开发区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

  三、选聘的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 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2)一般应当具备职务要求的相应专业技术水平(获得相应专业中级职称以上资格证书)。

  (3)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65年 7 月 1 日以后出生)。

  (4)具有 2 年以上工作经历。

  (5)身体健康。

  (二)专业及相关要求

  县旅游发展委员会副主任:定向选拔女干部。旅游管理或外国语言文学类(英语方向)专业;熟悉国家有关旅游工作的政策法规及国内外同行业的运作模式,有一定的旅游规划开发和宣传策划能力。

  县人民医院副院长:医学类相关专业,具有主治医

  师以上职称;熟悉国家有关医疗卫生工作政策法规,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学术科研和综合管理能力。

  县建筑设计院院长:土建类、规划设计等相关专业;熟悉国家有关建设规划工作的政策法规。

  澄迈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澄迈城乡建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澄迈老城开发区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懂得资本运作、项目策划,从事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四、选聘的程序

  (一)公开选聘: 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测评(笔试、面试)→组织考察→决定聘用→任前公示→办理聘任手续。

  1.发布公告。根据确定的公开选聘的职位及范围,在海南日报、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澄迈县广播电视台、《澄迈县要务公开报》上发布公告。

  2.公开报名。

  报名时间:2010年10月13日-20日(星期六、日正常报名),咨询电话0898-67629229。

  报名方式:①报考者可直接携带有关资料到中共澄迈县委组织部干部组(澄迈县委办公大楼五楼)报名。②来函报名:登陆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并填写《澄迈县公开选聘领导干部报名及资格审查表》,在报名规定的时间内将有关材料邮寄到中共澄迈县委组织部。③网上报名:登陆网站下载并填写《澄迈县公开选聘领导干部报名及资格审查表》,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中共澄迈县委组织部干部组电子邮箱(gbz67629229@163.com),并在报名规定的时间内将相关证明材料邮寄到中共澄迈县委组织部。报名参加公开选聘人员一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人员需提交的证件材料主要有: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及其他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同一底片大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3张,同时提供由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推荐报考证明材料。

  3.资格审查。由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共同负责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准予应试的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0:1方能进行公开选拔。

  4.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内容包括公共科目、专业知识。主要测试应试者对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人选与选拔职位5: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5.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重点测试应试者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6.组织考察。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3: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组成联合考察小组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考核考察的内容为德、能、勤、绩、廉、学六个方面,主要是根据职位的要求,重点考核考察本人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组织管理能力以及工作实绩等。

  7.决定任用。组织部门根据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研究提出聘任建议,上报县委按拟聘任人选与选拔职位 1:1 的比例讨论决定拟聘任人选。

  8.任前公示及办理聘任手续。对县委确定的拟聘任人选通过澄迈县人民政府网、澄迈县广播电视台进行公示(不少于7天)。公示期间,未发现影响聘任问题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任手续。

  公开选聘任用的领导干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任,试用期计入聘任期;不称职的,解除聘任合同。

  (二)直接选聘:如经公开报名,并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低于10:1,但高于3:1的,则采取直接聘任的方式进行选聘(直接选聘的程序为:按一定比例提出人选并进行专业资格审核→提出拟聘任的初步人选→对初步人选进行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素质评估→组织考察,提出拟任人选建议→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任前公示→签订聘任合同,办理任职手续。

  五、有关待遇及管理

  (一)待遇。

  1. 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职位:

  聘任对象在聘期内享受相当于同级领导干部的工资待遇,并根据工作业绩核发年度奖金。

  2.企、事业职位:聘任对象在聘任期内享受年薪7.2万工资待遇,并根据工作业绩核发年度奖金。

  同时,聘任对象符合《澄迈县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所规定条件的,享受该《办法》的优惠政策。

  (二)管理。

  按照同级领导干部管理办法及聘任合同对聘任对象进行管理。实行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解聘、续聘的依据。

  聘任期一般为三年,聘任期满,聘任对象的领导职务自然解除;如果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聘。聘任对象在聘期内一般不得兼做其它工作。

 聘任期内解除聘任合同的,原则上由聘任对象自主择业。聘任期满,不再续聘的人员,原属国家公务员的,可保留国家公务员身份和聘任前的职级待遇,参照党政机关同类人员安排工作,工龄连续计算;原事业单位的,可参照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安排工作;属国有企业或其他社会人员的,可为其自主择业提供便利。对聘任时间满两个聘期(不少于6年),且工作业绩突出,在编制职数许可的情况下,可参照党政机关同类人员安排工作或转为委任制领导干部。

  六、时间安排

  选聘工作从2010年10月开始。

  七、组织领导

  选聘工作在县委领导下进行,县委组织部负责具体实施。

  选聘领导干部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程度高。县委成立澄迈县选聘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

  (一)澄迈县选聘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思涛(县委书记)

  副组长:欧东顺(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成 员:卢 胜(县委办主任)

  何宗华(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黄 颖(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徐 敏(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县编委办主任)

  王小燕(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黄颖同志兼任,成员从组织部和有关单位抽调组成。

  (二)澄迈县选聘领导干部工作监督小组

  组 长:郑芳平(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副组长:符启祥(县人大副主任)

  叶和萍(县政协副主席)

  成员从县纪委、人大、政协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

  八、有关要求

  对选聘工作要加强管理,严格纪律,有关单位和人员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保密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工作人员不准利用工作之便为报考人员作弊提供便利,不准借机封官许愿,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搞不正之风。

  若有发现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将取消选拔者的任职资格,并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中共澄迈县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