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海南省大学生志愿者招募公告
作者:佚名 来源:海南人才网整理 日期:2010-10-19 浏览

 2010年海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志愿者招募公告

  为加强基层团建和青年工作,团省委于2010年10月开始实施2010年海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通过招募100名基层青年工作志愿者,其中90名作为乡镇团委专职副书记(编制外),进一步加强团的基层工作力量。详细内容如下:

  一、招募人数和服务期限

  招募人数:100人;服务期限:两年。

  二、招募条件及选拔标准

  1.30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共青团员或中共党员;

  2.具备在高等院校、企业等各级共青团组织或学生会以及学生社团中任职经历;

  3.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

  4.同等条件下,获得省级以上荣誉优先,中共党员优先,服务市县当地生源优先,中西部计划志愿者优先。

  三、相关保障和政策

  1、志愿者服务期间享受一定的生活补贴,每人每月1400元。(其中省财政补贴800元,各市县财政配套补贴600元)

  2、志愿者担任服务所在乡镇团委专职副书记(编制外)。

  3、志愿者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可进行续签,续签期至少1年。

  4、志愿者服务期满2年不进行续签的,应自主择业。省项目办可出具就业推荐证明。

  5、2010年毕业的志愿者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可以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本省公务员和定向基层项目公务员,具体范围、条件等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服务期满3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省内各高校出台的政策如优惠于此政策则参照高校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6、省项目办为志愿者在服务期间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

  7、省内应届毕业的志愿者在服务期间,户口和档案保留在毕业高校,免收服务费用。服务期满后,学校再发放派遣证。

  8、服务期间表现优秀的志愿者将给予奖励和表彰。

四、志愿者主要职责

  志愿者服务期间主要从事以下工作:

  1、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

  2、开展青年就业创业行动。

  3、完成上级团委交办的工作任务。

  4、围绕服务地党政中心工作和乡镇重点工作,结合当地实际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

  五、招募办法和报名方式

  招募工作按照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相关事宜由省项目办负责。

  报名者可登录海南共青团网(www.hngqt.cn)或海南志愿者网(www.hnzyz.com)查询,填写、打印《2010年海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志愿者报名表》,于2010年10月24日前把报名表送至海口市文明东路210号团省委办公楼B107房。报名表一式两份,交验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书原件并留存复印件各一份, 三张一寸彩色照片。联系人:李亮、耿琬,联系电话:65316140,65337207。

                                             海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

                                         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项目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