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公开招聘公安局文职人员
作者:佚名 来源:海南人才网整理 日期:2010-09-27 浏览

 三亚市公开招聘公安局文职雇员简章

  为加强三亚市公安工作,解决警力不足和专业人才缺乏的问题,经三亚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职雇员150名。

  一、招聘的岗位类别及人数

  招聘的岗位类别分为技术文职和行政文职两类。技术文职类36名,招聘计算机网络、通信、流媒体、摄影(像)方面的专业人才;行政文职类114名,招聘信息处理、资料整理、检(勘)验、后勤保障行政事务管理人才(具体见《三亚市公安文职雇员岗位表》,下称《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的条件要求

  1、政治思想表现好,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自愿从事公安文职雇员工作,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2、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残疾、口吃、重听、色盲、纹身,传染性疾病,肤表无异常,肝功能检查各项指标正常,双眼矫正视力(标准对数视力)达5.0以上,男性身高168cm(含)以上,女性身高158cm(含)以上,反应灵敏,口齿伶俐,普通话比较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

  3、技术文职类,要求具有海南省户籍、海南省院校毕业生或海南生源,同时具备计算机网络、通信、流媒体、摄影(像)专业的大学本科(含)以上文化程度,并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35周岁(含)以下(1975年9月30日以后出生),两年(含)以上实践工作经验的人员;行政文职类,要求是海南省户籍、海南省院校毕业生或海南生源,同时具备本科(含)以上文化程度,三亚市户籍或三亚生源的应具备大专(含)以上文化程度,并都具有较强的计算机操作能力,30周岁(含)以下(1980年9月30日以后出生)的人员(详见《岗位表》要求)。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的;

  (3)曾受记过以上处分,或受严重警告以下处分并尚未解除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道德败坏,因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直系血亲、配偶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者;

  (7)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三、待遇

  1、经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后,从事技术文职雇员的工资标准为每月2500元,从事行政文职雇员工资标准为每月2000元,并按规定每月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2、食宿自理。

  四、招聘形式

  由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亚市公安局、三亚市纪委共同组织实施,采取公开招考的方式进行。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步骤

  (一)报名

  1.时间:2010年10月11日至2010年10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在三亚市迎宾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楼一楼大厅报名。联系电话:0898-88868281、0898-88868299(三亚市公安局政治部组织人事科),0898-88869049(三亚市公务员局)。

  2.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专业资格证书、实践资历证明等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正面一寸免冠相片4张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填写《三亚市公开招聘公安局文职雇员报名登记表》。

  3.报名人数达不到1:2比例时,按1:2比例递减招聘人数。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占总分的60%,面试占总分的40%。考试前必须通过计算机测试。

  1、计算机测试。主要考计算机有关知识。信息处理员、资料整理员加考中文输入速度,要求每分钟中文输入速度为60个字。按计算机测试成绩由高至低,按招聘人数的1:2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人员。

  2、笔试。主要考行政职业能力知识素质。信息处理员、资料整理员和后勤保障员加考申论。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按招聘人数的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3、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能力素质。

  4、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计算机测试、笔试和面试。

(三)体检

  考试后,按招聘人数1:1.2的比例,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确定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费由报考者缴纳。参加体检的人员、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政审

  体检合格后,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考试总成绩高至低确定人员参加政审。政审参照《海南省录用公务员考核暂行办法》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执行,政审不合格的予以淘汰,并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递补政审人员。

  (五)聘用

  政审合格录取后,由三亚市惠民人力资源服务公司与文职雇员签订劳动合同,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再由三亚惠民人力资源服务公司与市公安局签订文职雇员派遣协议。将文职雇员派遣到三亚市公安局工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加强对人力资源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

  六、纪律与监督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有关通知、规定参加计算机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实行自律制度,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的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主动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监督电话:0898-88868800(三亚市公安局纪委)、0898-88657829(三亚市纪委)。

                                        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0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