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招聘之难,肯定很多同仁都会提到找不到合适的人,或者是面试时候感觉是个牛人,招进来才发现原来是眼高手低,或者整个就是一“半瓶子晃荡”,于是,有一些企业开始推行内部员工推荐制度。
采取员工推荐的途径,主要是考虑到一般来说都会推荐相对比较优秀的人,谁不不愿意把太差的人推荐到公司的,如果被推荐的人做的很好很成功,那么,推荐者脸上也“有光”啊,至少,自己当了一回伯乐嘛!
为了保证员工的效果,保证大家有推荐的积极性,大部分企业都会设立推荐奖励,即给予向公司推荐人才的员工一定的奖励,既是对他们劳动的一种回报,也是表明了公司的一种姿态,即我们鼓励员工向公司推荐优秀人才!
现就员工推荐奖励中涉及的几个问题作一探讨:
问题一:什么情况下给奖励?
这个问题基本上有这么几个选项:A、被推荐人通过初面后给奖励,B、被推荐人被录用后给奖励,C、被推荐人被公司录用并且转正后给奖励,D、按照录用、转正两个阶段分别给奖励。
根据我自己的了解,选择A的很少,选择C的应该比较多。
不过,我个人倒是建议选择D,当然,这也不绝对,还要看奖励的金额有多少。假如公司设定的奖励标准只有100块,总不能再分两次、一次50块给推荐人吧,那是要被人笑话的。
员工推荐的人被录用,说明推荐的质量应该还是不错的,当然应该给予奖励啊,即使后来发现不合适,但那个时候的不合适可能是多方面的原因。但是,考虑到要长期观察,所以,第二笔奖励是要等到通过试用期以后才发给推荐人的。我个人建议两次的奖励比例是30%、70%,或者是40%、60%.
问题二:奖励的标准怎么定?
说白了,就是奖励多少钱比较“合适”,这个“合适”的判断标准是两方面的,一方面是员工不会觉得太少,要有点“小刺激”,如果真的只有50或者100元,恐怕员工未必看得上啊;另一方面,企业愿意给,也就是能够承受,不能高的离谱,至少,不能高于通过猎头为该岗位选配人员的成本吧。
一般来说,实际操作时,猎头收取的费用是岗位年薪的20-25%,也就相当于2-3个月的薪酬,既然公司采取内部员工推荐的办法,主要的当然是希望找到合适的人才(内部员工对公司的岗位工作情况更为熟悉),如果能适度降低成本当然更好,所以,我个人的建议是给予员工推荐的奖励标准可以是空缺岗位1个月薪酬,当然,如果说这个岗位的月薪太高的话,也可以是半个月的标准。也许企业会觉得还是高了,一般都会超过1000吧,但你想想,如果通过猎头来找的话,费用不是更高吗?或者你通过人才市场、招聘会去招聘,收到的简历若干,真正筛选过后发现能拉过来面试的没几个,最后可能还一个都能通过!这种劳心劳力的成本不是更高吗?!
问题三:HR推荐时给奖励吗?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还会遇到一个很现实的问题,即如果是HR部门员工推荐人才,需要给奖励吗?
我个人的观点是不给奖励!
肯定有人要问“凭什么啊?”
呵呵,在我看来,HR的职责是为公司服务,为员工服务,向公司推荐优秀人才是每一个HR义不容辞的责任!所以,即使推荐人不是招聘经理、招聘主管或者招聘专员,只要你是HR部门的员工,就不应该获得推荐奖励。
由这个问题还引出一个类似的问题,即空缺岗位的直接上司推荐人才时,是否应该给予推荐奖励?
我的看法还是不给!
因为这是在为他自己招募下属,很大程度上,一个候选人能否被录用是由这个空缺岗位的直接上司决定的。如果给这个空缺岗位的上司推荐奖励的话,理论上存在为了骗取公司奖励而放宽招聘要求的可能性——当然,我们的绝大部分主管人员素质还是比较高的,不至于做出这样的事情来。
此外,为了鼓励员工推荐,还可以设置精神奖励,即给予全年推荐成功多少人以上的员工“伯乐奖”,在年终大会上颁奖,号召全体员工都能积极向公司推荐人才,让人人都成为兼职猎头!这样,公司必将有源源不断的优秀人才加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