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公告
为了进一步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民主,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市委决定对我市16个领导职位进行公开选拔。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职位和名额
本次公开选拔16个职位,每个职位各1名。
(一)选拔市直机关领导职位(10个)
1.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
2.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副主任
3.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4.市财政局副局长
5.市司法局副局长
6.市规划局副局长
7.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副局长
8.团市委书记
9.团市委副书记
10.市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二)选拔乡镇领导职位(6个)
11.昌洒镇党委副书记
12.东阁镇党委委员
13.蓬莱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14.公坡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15.会文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16.东郊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二、报考人员范围
全市行政事业单位享受财政全额工资的国家干部。
三、条件和资格
(一)报考条件
1.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国家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2.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45周岁以下(1965年5月以后出生),非公务员及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身份的报考人员必须38周岁以下(1972年5月以后出生),团市委书记、副书记职位另有附加年龄条件。
4.身体健康。
5.2007-2009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二)报考资格
1.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职位要求:法律或政法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依法行政业务,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理论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有较强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
2.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副主任职位要求:通过国家专业英语4级以上考试,英语口语水平较好,有较强的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3.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位要求:大学本科以上经济管理类或理工科专业毕业;熟悉国家有关经济工作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具有较扎实的宏观经济管理理论基础;有较强的宏观经济运行分析、预测能力;有较强的行政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
4.市财政局副局长职位要求:大学本科以上财经类专业毕业,熟悉国家有关经济政策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掌握一定的财政、金融、税务、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理论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
5.市司法局副局长职位要求:大学本科以上法律或政法类专业毕业,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司法业务,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6.市规划局副局长职位要求:大学本科以上城市规划或建筑类专业毕业,熟悉国家有关城市规划管理、城市建设方面的政策法规;具有较扎实的城市规划与设计、城市建设管理、市政工程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理论基础;有较强的行政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
7.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副局长职位要求:熟悉党和国家有关文化艺术、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版权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理论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
8.团市委书记职位要求:中共党员,年龄30周岁以下(1980年5月以后出生),担任副科级职务一年以上或担任相当于科员级职务4年以上,热爱共青团工作,熟悉党和国家有关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的方针政策,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管理能力。
9.团市委副书记职位要求:年龄28周岁以下(1982年5月以后出生),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担任相当于科员级职务一年以上,热爱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