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全收,2010年全国人大代表,河南上蔡县人,被称为“农民工司令”。1993年到深圳打工,2005年9月6日创办深圳市全顺人力资源开发公司,2008年6月17日更名为深圳市全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注册资金50万。
据了解,全顺公司先从全国各地招收农民工,经过简单培训,农民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成为公司一员,然后公司将农民工“打包”分派到各工厂企业打工,公司再从各家工厂收取管理费。这一模式的特点也是我国人才市场根据市场需求而开办的一种新的用人方式,可跨地区、跨行业进行。
由于为数万劳务工创造了就业机会,也解决了一些企业的用工问题,全顺公司被称为新型的就业、用工奇迹。然而,随着公司的发展,一些弊端也显现出来。
农民工社保:养老看病的“保障钱”
据《南方都市报》肖友若的调查,张全收领导下的两家公司总人数至少1万,但据深圳市社保局的企业社保信息记录显示,该公司只给5个人买了社保。其中张全收本人也在参保名单中。
农民工自己不愿意买?
对此,张全收回应,并不是全顺公司不愿意给员工买社保,而是员工自己不愿意买。
“我自己多次做过相关调研,85%以上的农民工自己不愿意买。”张全收表示,国家养老保险没有统筹,作为在城市所买的养老保险,一部分由企业交,另一部分由员工交,但在养老保险转移时,很多农村地区都不愿意接纳,而另一方面,即使是转移,也只能转移个人账户的部分和企业部分的12%,企业缴交的88%部分又不允许转移,这是很多员工不愿意买社保的理由。
公司的一些老员工反映,各项社会保险确实从来没有买过,但他们从公司得到的信息是,生了病公司全包,受了工伤公司也会负责,大概每个月给公司上交10元钱,实现内部医疗和工伤保险。
张全收还表示,像全顺一样的劳务派遣公司,哪个地方都有一大堆,但据他了解,几乎没有谁购买养老保险的。要买大家都买,大家都买了,全顺公司躲也躲不过。
74.55%农民工愿意买社保!
2010年3月,通过青海省西宁市再就业中心介绍的26名员工赶往深圳全顺劳务派遣公司,他们顺利被公司派往珠海一家工厂上班,员工潘某某说:“我来上班,公司一定要给我买三金(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住房公积金。)”不过,潘的一番心愿恐怕要落空了。
“我不会就这么算了。”潘某某说。据了解,这26名农民工是通过西宁市再就业中心介绍来深圳全顺劳务派遣公司的,在临行前,再就业中心领导表示,员工该有的都有,这自然包括社保,包括养老保险。
在南都网发起的在线调查中,关于农民工是否愿意购买社会保险的话题截止至2010年4月6日共计有770人参与投票,其中愿意购买的社会保险的574票、因转移社保关系困难而表示不愿意购买社会保险的176票、表示无所谓的20票。从调查统计比例上来看,农民工愿意购买社会保险的高达74.55%.
企业必须为员工买社保!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关系研究所主任李天国对此表示,企业给员工购买社保,这是国家的强制规定,是员工的明确权利,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资研究所研究员孙群义也表示,社保问题就法律规定是强制缴纳的,社保有几个特征,第一个就是强制性,不只强制企业老板,还强制企业工人,当然,如果老板没给员工交,那是违反了相关规定。
深圳市社保局相关人士表示,国家目前实行的养老保险制度,由国家立法,强制实行,企业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符合养老条件的人,可向社会保险部门领取养老金。如果企业不按相关规定为员工购买社保,市劳动保障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对企业处以罚款。
据劳务派遣专家米绘锦介绍,在深圳因为残疾人保障金和社会保险捆绑在一起,由社会保险局代为征缴,全顺公司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还涉嫌偷缴漏缴残疾人保障金,按照月平均员工一万人,一年就逃漏150多万元金额的残疾人保障金。
农民工工资:挪用不得的“高压钱”
除了劳动合同,所有到全顺公司的劳务工必须先签一份申请书,内容是:“因本人家庭条件不好,家中经济困难,外出打工就为减轻家中负担,每月挣的钱如果自己拿着会花的不剩一文,特申请发工资时每月只领取300-400元生活费,余钱委托公司代寄回老家。”
全顺公司工作人员表示,这个申请书必须签,但并不限制到了年底才把工资寄回家,一旦有特殊情况,当月也可以支取自己的工资,所谓特殊情况就是家里人病了或者急需用钱,或者本人急需用钱。
工资邮回家凭员工意愿?
对此,张全收表示,员工可以将工资每月邮回家,也可以三个月邮回家,也可以一次性邮回家,都凭员工意愿。
张全收坦承,存在三五个月才给员工寄工资回家的情况,但他表示所有这种情况都是在员工自愿的前提下。“有的人说我这个月不寄回去了,下个月再寄吧。那我只好同意。”张全收说,归根结底,这种情况很少。而至于年底了才给员工邮工资一事,张全收说绝不存在“如果有的话,我出门被车撞死。”
全顺公司一名老员工表示,对申请书每年都要重新签一次。她介绍,年底一次性能领到1-1.5万元,工资会足额发放,如果每月想领回工资,凭员工自愿,也可以每月领一次。
其他多位老员工均表示,这种邮工资的做法确实是员工的自由,可以一月一邮,也可以年底一次性邮,时间长的或者年底一次性邮的情况也有,但每次都要从工资中扣除一定的邮寄手续费。而一个事实是,不管是一月也好,年底也好,这些工资,全顺劳务派遣公司也确实负责帮我们邮回家了。
拖延一月再代寄就属拖欠工资!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资研究所研究员孙群义表示,所谓公司先只发生活费,将员工工资保存,三五个月或者年底再给员工,这本身是一种变相拖欠工资的行为,即使是员工授权也不行,除非公司给员工出具借条,也即员工工资的欠条,把工资保存在公司,这部分被保留的钱是属于员工的。如果工资被公司保存还产生一个利息问题,产生的利息要归还员工。除此之外,因为保留员工工资实际是拖欠工资行为,一旦被劳动部门查实,公司要支付100%的赔偿金。
金卡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兴斌表示,全顺公司与农民工所签合同规定,企业每月发给员工三四百元生活费,其余由企业代员工“暂存”,员工不得有任何异议,这违背平等协商的合同精神,与法律规定完全是背道而驰,当然是无效的;同时,企业也无权将员工工资寄到员工家里,企业须向员工本人支付工资。
业内声音:劳务派遣行业急需加强规范
《南方都市报》记者肖友若:
张全收作为全国人大代表,可以说现在是名利双收,在未给大部分员工购买社保的问题上,他也坦然承认,且存在有员工不愿意购买以及制度衔接方面的苦衷,而预留员工工资三五个月或年底后才寄回家的做法,根据人保部的专家介绍,其实是拖欠工资的行为。不可否认,张全收在劳务派遣方面作出了贡献,但在实际运作过程中,有很多不规范和违法的地方,张全收也坦陈将作出改变,但愿他的承诺能够实现。
金卡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兴彬:
随着《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的立法确认,劳务派遣在我国得到了快速发展,因劳务派遣而发生的侵犯被派遣员工合法权益的纠纷也是层出不穷。这一方面需要相关部门加强监督管理;另一方面,我们的被派遣员工也要学习、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懂得用法律的武器来争取自己的权益。只有这样,被派遣员工的利益才能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
人保部工资研究所研究员孙群义:
当前劳动法律规范很完善,但现实情况是,地方政府实施监控不严,造成了很多老板钻空子,这个空子不是钻法律的空子,而是钻法律实施执行过程中不严的空子。
深圳市人才交流行业协会负责人:
目前,劳务派遣行业有很多乱象,主要是不给员工买社保,劳动合同不规范,员工在实际用工单位存在超时加班的情况,但由于农民工本身的法律意识比较淡薄,维权往往存在诸多困难,还急需有关部门加强指导、监督,企业的工会、行业组织要发挥更好的作用。
劳务派遣行业专家米绘锦:
农民工司令的出现是在中国特殊环境中出现的阶段性现象,我个人希望这类的人物越少越好。农民工司令今后的路能走多远,一方面取决于我们国家用工法制环境的完善和改进速度,另一方面也取决于张“司令”自我欲望的约束性。
劳务派遣是一个专业性和综合度非常高的服务项目,它包含了人才招聘推荐、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人力资源管理咨询等。我们从事单项的人才招聘推荐或者人力资源管理咨询都需要政府人才中介许可后方可从事,但综合到一起后居然不再需要政府任何的许可就可以直接经营,这是不合理的。建议将劳务派遣经营项目纳入人力资源服务市场的许可项目中,必须设定比单项人才招聘推荐许可更严格的条件进行市场准入。
2008年深圳房地产中介大佬中天置业突然倒闭,其老板携客户中转在中天置业的几亿款项外逃,这个教训我们必须吸取。如果劳务派遣行业的资金政府监管继续缺位,相信劳务派遣行业的“中天事件”必将在不久的将来爆发,“农民工将军”和“农民工元帅”等人物也定不断涌现。建议对劳务派遣机构制定法规强制开设两个银行专用帐户,专用于员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资金,并对专用银行帐户资金流动进行最严格的年度财务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