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员工讨回工资补办保险
作者:佚名 来源:海南人才网整理 日期:2010-01-14 浏览

1月6日,兰州城关区人民法院当庭调解处理了兰州立亚通信技术公司与公司前市场部经理王某的劳动争议案,因该公司在法定时间内未与王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最后该公司向王某支付两倍工资,并替王某办理了社会保险。

  2009年2月17日,王某受聘到兰州立亚通信技术公司担任市场部经理,在该公司工作了8个月,其间该公司未与王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且未办理社会保险。王某辞职后,于同年11月25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该公司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支付两倍工资,并补缴相应的社会保险费等共计2.9万余元。法院开庭审理后主持了调解,兰州立亚通信技术公司同意支付王某相关费用1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