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应急基地培训对象初定为县一级
作者:佚名 来源:海南人才网整理 日期:2010-01-14 浏览

我国将加强应急管理培训,加快国家应急管理人员培训基地建设。1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对外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国家行政学院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上述要求。意见指出,加强应急管理培训,要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加快国家应急管理人员培训基地建设。

  县级政府是矛盾前沿

  近两年的群体事件具体发生次数,虽然没有相关的具体统计,但是2005年的《社会蓝皮书》指出,从1993到2003年我国“群体性事件”数量已由每年1万起增加到6万起,参与人数也由每年约73万人增加到约307万人。

  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竹立家指出,这些事件大多是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基层政府部门相关联,一些基层政府部门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公权私用,所以引起了群众不满。

  竹立家表示,培训对象初步确定为县委书记一级,培训县长,县委书记;市长、市委书记等。竹立家指出,某些地方官商勾结,导致利益冲突加剧,使得群体性事件多发,而这些群体事件多发生在地方,甚至出现在县一级政府,因此,首先把培训对象确定在县一级。

  培训“实战”技巧

  对于具体的培训内容,竹立家告诉记者,将以案例教学为主,尤其是一些群体性事件,将把这些案例进行具体的解析,也进行深入的分析、总结技能和技巧方法,注重实战性。

  竹立家说,分析10个左右的典型案例可使官员对如何面对和处理突发事件有一个全景式地了解。这些典型的事件带入教学中,不仅仅是单纯的授课,还将采用现场模拟还原等多种手段教学。

  竹立家指出,培训时不仅仅是国家行政学院的教授,还将邀请国家部委的有关人士。对于每期的培训时间,竹立家建议,以5至7天的短期培训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