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传志:公司不是家
作者:佚名 来源:海南人才网整理 日期:2010-01-13 浏览

何用“公司是家”的观念激励员工的企业,都是一种不健康的文化和“愚民”政策,哪位员工真正相信“公司是家”,那是真正被“愚”了
面对金融危机,联想被裁员工写了一篇题为“公司不是家”的文章发在了网上,这篇文章提到,公司由于战略调整出现了失误,却要普通员工承担责任——被裁员。
针对这个件事,聊传志写道:看了之后心里很难受,真诚地对被裁员工说一声“对不起”。柳传志也说,公司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家,在家里,子女犯错误,父母都是包容的,而在企业,是不可以这样的。
早在几十年前,国有企业将“以厂为家”作为对员工激励的口号。在改革开放前,国有企业是“终身制”的,很多人从18岁进厂,一直工作到退休。从某种意义上说,这好像真是个“家”了。但实际上也不是这样,“以厂为家”,厂里加班的时候,可以不计报酬;厂里缺东西的时候,可以从自己家把东西拿来为厂里免费使用,这种“有觉悟”的企业职工并不少。但是,这种“拿来主义”仅仅是单项的,如果换一个角度的“拿出主义”试试?把厂里的东西拿到自己家使用了,那就成了“盗窃”或“贪污”了。这个“家”是你的吗?
改革开放初期,企业裁员经历了一场天翻地覆般的观念变革,许多下岗职工上访、告状,为什么?就是这些职工真从心里把企业当“家”了,他们的感觉下岗如同父母将未成年子女赶出家门一样,能不告状吗?企业是爹娘,政府是爷爷,向爷爷告爹娘的状。后来,人们慢慢接受了精简、裁员、下岗等正常的企业管理行为,没有人再觉得裁员有什么不正常了。多数人也清楚了,企业不是家。
看电视连续剧《战北平》,有一集是攻打北平外围,上级指示“不能开炮”,为什么“不能开炮”?因为北平有太多的古建筑,是老祖宗留下来的无值之宝。解放军的连长大宝因为不希望牺牲更多的战士,炮轰了一个古代的峰火台,差点连命都给搭上。
我们不是一直宣称“生命高于一切”吗?不允许开炮,付出的代价是多少一线战士的生命?是生命更有价值,还是这些古建筑更有价值?也许因为不开炮的代价是几百或几千战士的生命,如果是几十位将军、元帅的生命呢?
我给员工做培训时曾经讲:企业是一条船,员工是船员,船的所有权是老板的,可我们每个船员只有和船一起前进,才能共同到达胜利的彼岸。后来有人问我:如果这条船行使过程中,出现了机械故障,我们只有面对两种选择,一是全体人员继续停留在船上,等着船慢慢下沉,最后全体人员共同葬身海底;二是要将50%的人推下海,而保住其他50%人的生命。如果你是船长,你会如何选择?我说,我会选择第二种方式。他接着又问:船上有老人和妇女儿童还有健康的男人,让哪些人跳海?
听到这个问题,我当时无言以对了。
为什么无言以对?因为这不是一个单纯的管理问题,更是一个价值观的问题。
从保护弱者的道义上讲,应该是健康的男人跳海;但是,从这条船继续航行的使用价值来看,应该抛弃的恰恰是老人和妇女儿童。如果再考虑未来价值,留在船上的应该是男人和儿童,如果进一步计算价值,应该除了儿童以外的人通过“竞争”的方式,让有价值的人留在船上。还有类似的问题:一位7旬老人掉到河里了,一位大学生跳下河把老人救上来了,大学生却被淹死了。这位老人该不该救?从道义上讲应该救,从价值上讲不应该救。
其实,公司是不是家这个命题,从上面的故事里可以找到很好的答案。所有企业裁员,如同这条出了机械故障的船一样,被推下海的恰恰是弱者——企业裁掉的是能力弱者;船上被推下海的,是老人和妇女儿童。
生活就是这样残酷。
人类进化为高级动物,有了思想,有了感情,有了同情弱者的伦理思考。但思考归思考,并不能真正摆脱“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自然界基本法则。在动物世界里,我们看到的是血淋淋的弱肉强食,而且,通过人类狩猎不断进化动物的生存能力。而人类,其实也一样。没有残酷的竞争,人类会退化。
我觉得,任何用“公司是家”的观念激励员工的企业,都是一种不健康的文化和“愚民”政策,哪位员工真正相信“公司是家”,那是真正被“愚”了。企业和员工的关系,从本质上说就是一种“买卖关系”,企业购买你的智力、技能、时间和体力,你通过出售智力、技能、时间和体力而获得报酬。当然,谁能把这种“买卖关系”做的恰到好处,买的愿买、买的物有所值;卖的愿卖,卖的心甘情愿,甚至“买一送一”,那就是健康的企业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