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09日讯7月8日上午,江西大学生小陈和他的20多个同学踏上了回程的列车。
9天前,小陈还是同学们的“上家”,他向他们收取了200元/人的报名费,带着他们到宁波一家公司打工,他可以提成60元/人。
到了宁波他才发现,在他和用人单位之间,其实还有两个“上家”。一份原本无需费用的暑期工,也由此层层加码到200元。
更糟的是,“上家”们突然无法兑现承诺,同学们的工作全部泡汤,20多人在宁波滞留9天,几乎流落街头。
20多名打工学生被晾6天
小陈说,今年暑假前夕,一个自称姓史的男人联系他,自称杭州春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业务员。史某说,可以介绍他们到宁波分公司打暑期工,每个月工资1500元到1800元,包吃住。
小陈立刻把消息告诉了身边的同学,很快就有20多人报名。每个人交了200元报名费、120元路费。6月30日一早,小陈带着一行人赶到了宁波。
当时,来了一个自称春华公司的员工林某,介绍他们到联丰路一家宾馆住下,住宿费需学生自己支付。
结果学生在宾馆里一住就是6天,工作的事再也没回音。学生打电话给林某,林某含糊其词。
7月6日,不少学生带的差旅费已经见底。林某出现了,带着大学生到了宁波慈溪。
短期工变成长期工
林某把一份份合同摆在了学生们面前。
学生们正要签,一看内容,发现不对――合同上说明公司招的是长期工,合同一年一签,做不满一年还要罚钱。带队的小陈急了,说他们只能打两个月工,暑期结束后,必须回到学校上课。
公司负责人一听,马上开口拒绝接收这批学生。
当时,大部分学生带来的钱已经用完了。有的一整天没吃饭,有的连回家的路费也不够了。晚上10点半, 20多个学生蜷在中信国际大酒店停车场的绿化带边,打起了地铺,身边堆满了大大小小的行李。14名女生和9名男生(除9人外,还有4名男生滞留其他地方)流落街头。
招工者透露“分成潜规则”
昨天,记者就此事找到林某。
一开始,林某说,这批学生不是公司正规招收的,是史某和陈同学私下招收的。史某不过是春华公司曾经的一名临时工作人员,以前替公司招收过暑期工。
记者追问,既然公司需要暑期工,为什么不能给学生安排工作?
林某支支吾吾地说,春华公司有好几个分公司,宁波的这个分公司不招暑期工。
这个说法和当初史某的承诺完全不一样。“如果说明招的是长期工,我们就不会来了。”小陈说。
他出示了他和史某的就业合作协议,不过林某立刻反驳,协议上没有春华公司的公章,属于无效协议。
既然协议与春华公司无关,作为公司正式员工的林某为何在学生抵达宁波的第一天就接待学生?
这下林某被问住了,半晌终于吐了真言。
原来,学生们的200元报名费是这样分成的:私招一名工人,史某和林某各得45元,大学生小陈分成60元,剩余50元为“体检费”。
大学生昨天已返程
小陈很懊恼,他说,自己知错了:“该负的责任我会负。”但他马上又说,自己也是受害人,林某和史某联合起来忽悠了连他在内的所有大学生。
7月6日晚,学生和林某协商处理办法,双方都不愿意透露内容。
昨天,小陈带着同学们踏上了回江西的火车。
“这件事情已经告一段落,就当买了个教训。我不想再多谈。”在火车的轰隆声中,小陈挂断了记者的电话。
早报提醒,大学生暑假打工应尽量选择证照齐全、收费标准明确、规模较大的中介机构;看清签约内容,不要轻信口头承诺;要注意是否是一次性收费,有无额外收费或其他附加费用,最好详细约定退款的条件和标准;索要相关凭证,以便发生纠纷时作为维权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