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不续签怎么办?
作者:佚名 来源:海南人才网整理 日期:2010-01-13 浏览

我是07年1月份进我们公司的,当时签定的是普通的一年合同,现在到年底了,我听跟我关系好的一位文员透露公司新来的经理并不打算跟我续签合同。当然这只是他单方面的想法,正式的通知人事还没有转达给我,我现在就面临进退两难的地步了,因为我现在如果马上要找工作的话找到肯定是没有问题的,但是都要过年了,试问哪个人愿意过年前还跳槽呢?如果我真的找到合适的工作公司人事这边又通知我可以跟我续合同那我不是又白白浪费了一个机会?
    
    我想求教的是:

    1、公司是否有权利在不提前知会的情况下,合同到期就要你走人?提前知会的时间一般是多久?

    2、新劳动法要2月才能正式颁布,我在合同到期正好满一年的情况下,公司是否要补偿我5天的有薪年假的薪水?
    
    3、离过年只有半个月了,是否能向公司提出年终奖的要求?

[特约顾问阿克答复:]

    年关将近,很多员工的劳动合同即将到期,由于2008年起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是否续签成了单位和员工的一块共同的心病。

    《劳动合同法》与1995年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一个很大的区别: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的处理。《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此处提到的第四十四条第一项即为“劳动合同期满的”。经济补偿的计算方法 “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而1995年的《劳动法》中,劳动合同期满的,无论哪方不愿意续签,一般都没有经济补偿了。这样一来,单位用人成本可能明显上升。

    你是2007年1月进入这家公司的,但是你没有说是1月几号,所以我也无法推测你是什么时候劳动合同到期。假使你是12月31日到期,那公司不与你续签,不必提前通知,也不必给经济补偿;假使你是1月到期,那公司虽然也不必提前通知,但却需要给予半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至于年假和年终奖,至今这还暂时是单位自行决定实施的政策,因此,年假是否折现,年终奖是否发给离职的员工,都按照你与单位的劳动合同以及单位的规章制度执行,国家并无强制要求。如果你们的劳动合同上明确规定你的年终奖,也没有提到不发给离职员工,你是可以得到年终奖的。(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