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薪酬]实际薪酬=底薪+面议上浮薪酬
作者:佚名 来源:海南人才网整理 日期:2010-01-13 浏览

为避“薪酬面议”的不确定性,上海的人才招聘市场启用新游戏规则:实际招聘薪酬=挂牌底薪+面议上浮薪酬。这一新规近期已经开始在本市的一些大型招聘活动中悄悄流行。

    记者从日前“2008上海民营企业招聘周”启动仪式上获悉,最新确定的挂牌底薪为企业该岗位的最低薪酬,不包括各项福利待遇。面议的上浮薪酬为挂牌底薪平均上浮20%左右,岗位津贴、饭贴、车贴等各项福利待遇均在面议之列。长期参与本市大规模招聘活动的前程无忧网站公关部经理冯丽娟证实,这样的“游戏规则”已为多数招聘单位接受,一些知识含量较高、层次较高的企业,招聘岗位面议薪酬上浮率将超过20%。

    “2008上海民营企业招聘周”启动仪式主会场———普陀区百企千岗民营企业招聘专场共有100多家企业参加,招聘岗位共计3000多个,参加应聘的大学生等各类人员有近万人。但记者在招聘现场看到,约占80%的招聘岗位薪酬都较以往明显下降,其中本科学历、5年以上工作经历的法务专员,挂牌薪酬为2000元-2500元/月,10年工作经验的汽车喷漆高级工薪酬为2500元-3000元/月。

    由于不了解新“游戏规则”,不少参加应聘的大学生看到如此高要求下却是如此不相符的薪酬待遇时议论纷纷,有人甚至认为,这是实施劳动合同法后,单位为压缩人员所采取的一种措施。正当记者与很多招聘者一样满腹狐疑时,一旁的普陀区职介所职业指导员杨晨光道出了其中的原委。原来,《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实施后,绝大多数单位在招聘信息中取消了“薪酬面议”字样,取而代之的是现在的挂牌薪酬加面议上浮薪酬。“显然,实际薪酬只能高于挂牌薪酬。为了给面议薪酬留足够的余地,目前的面议上浮薪酬为挂牌薪酬平均上浮20%。”杨晨光告诉记者。

    参加招聘活动的富驿时尚酒店有关人士告诉记者,此次他们招聘的都是执行层岗位,挂牌薪酬从1000元-7000元不等。“每名应聘人员的学历、求职经历、特长等都不相同,因此,应该有一定幅度的面议空间,挂底薪加面议上浮薪酬的做法应该是比较科学的确定员工薪酬的方法。”

    [相关规定]
  今年起实施的《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委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职业中介机构招用人员,或者参加招聘洽谈会时,应当提供招用人员简章。并且,该简章必须包括用人单位基本情况、招用人数、工作内容、招录条件、劳动报酬、福利待遇、社会保险等内容。有专家解读认为,招聘简章、广告禁用"月薪面议",这就意味着对企业招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将产生更积极的影响。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