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接到公司通知:“从2008年7月起,公司原一年一次的调薪制度有更改,员工想调薪需本人提交一份调薪申请表,并交纳一定的金额的报名费(报名费按所属级别收取:E级/100元,D级/150元,C级/200元。)而申请是否获批准报名费均不予退回,公司目前约有10000人,试想一年每人150元来算,公司就能获得报名费高达150万元!我想请问下专业人士公司这做法是否合法,盼复,谢谢!
[特约顾问阿克答复:]
不可否认,你们公司老板的这个创意是很“绝”的!如果将这些创意用在业务上,相信你们公司是很有前途的!
公司收取此类费用属于经营行为,但公司有经营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二条规定:“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同条第二款还规定:“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报名费等办事环节收费是一种特殊的费用类别,一般只在行政机关或委托的事业单位办事时收取。而且收取报名费不仅要有符合条件的职责职权或经营范围,还需要得到物价部门的审批,方可实施。你们公司擅自收取报名费,不仅违反劳动法规的精神,有克扣员工工资嫌疑,还违反价格、公司、会计等多部法规。
不知道公司收取了你们的报名费之后,是否为你们开具了发票?作为公司来说,收费后应该按规定开具正规发票,如果是事业单位,可以开具事业单位收据。如果不开,或者开具其他不合格的凭证,它的财务处理环节非常值得质疑。试想,如果公司收取了那么大的一笔费用,却没有通过正规途径入账,这其中的风险有多么大!
现在的劳动法规将禁止单位收费的焦点主要集中在招聘和签订劳动合同环节,以及押金担保等问题上,而且员工入职后单位收费确实比较少见。你们可以试着去劳动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去工商、物价部门投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