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劝退,说我没有完成销售业绩。面对这样的情况,该如何解决呢?我的劳动合同签订3年,试用期6个月,在公司就干了1个月15天,公司就说没有完成业绩的60%,劝退。可是我明明找了好多丰富的客户资源,而且,已经导入公司的crm系统。我该怎么办呢?
[特约顾问阿克答复:]
社会上对试用期一直有一种误解,认为试用期是用工双方用来考察对方能力条件是否满足自己要求的,一旦发现不合适,就可以随时辞退或辞职。但是事实上,无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还是《劳动合同法》都对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员工做了一定的限制。
如《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我们可以对比一下第三十七条员工在试用期内辞职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发现,员工试用期内辞职有程序要求,需要提前三天通知;而单位试用期内辞退则有证明义务,即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
你所在的公司说,你没有完成销售业绩,所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试用期内要劝你自己辞职。那这个销售业绩要求在你入职时公司是否告知过你呢?从你的表述来看,显然你对此毫不知情。因为你觉得自己已经找了很多丰富的客户资源,自认为做得很合格。在没有告知试用期员工目标是什么的情况下,公司就说没有完成业绩的60%,这是不妥当的。
我注意到,你所在的公司并没有直接跟你说业绩不达标,试用期考核不过,需要辞退你,而是劝退。这说明公司也觉得自己的做法并没有十分的把握。如果劝你辞职成功,那你将来反悔的话也没办法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建议你向公司指出,如果有明确的指标,那应该在入职的时候就说清楚,这样你可以有目标去努力,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努力后才知道,原来指标还有很远。既然试用期还有好几个月才到期,公司可以再给你一段时间继续完成业绩。这样处理,对双方都比较公平合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