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进公司1年多了,几个月前刚刚续签2年合同,我们的年终奖和第13个月的工资都是应该1/10之前发的,但是最近我听说了个消息就是过完年公司裁员,如果公司1月份裁员的话,我能拿到年终奖和13月工资吗?被裁员是不是还要赔偿2个月的工资?如果公司在2月份裁员,是不是还可以拿到2个月的赔偿金?作为我们员工应该采取什么的措施呢?
[特约顾问阿克答复:]
现在确实存在一些企业经营上发生困难,计划以裁减人员的方式来降低企业成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用人单位,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履行以下程序,可以裁减人员:
(一)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
(二)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
(三)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裁减人员时,应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是明年过完年裁员,你的经济补偿金大致在一个半月工资到二个半月工资之间(考虑入职月的不同,及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后补偿标准不同)。
至于年终奖励性质的收入,情况比较复杂。
第13个月的工资是我们常说的年终双薪,它与年终奖一样都不属于固定的每月收入,具有年尾奖励性质。如果劳动合同上对于年终双薪和年终奖有明确约定你有的,那无论是否裁员,你都应该可以拿到这些报酬。劳动合同上没有约定的话,只要发放具有普遍性,那单位不能以你已经被裁员作为理由把你排除在外。
如果年终双薪和年终奖在劳动合同、集体合同、规章制度等处都没有明确约定,或者有明确约定但是有限制条件,把你这样的人排除在外,公司按这些约定执行,这是合法的。
从最坏的情况想,双薪和年终奖都没有成文约定或规定,今年公司效益又差,已面临裁员,全公司无论裁不裁的人都没有双薪和年终奖也是合法的。(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