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无效 公司也应付工资
作者:佚名 来源:海南人才网整理 日期:2010-01-07 浏览

问:

  我在一个公司找了份工作,签合同时他们说可以为我办理北京户口,合同签过以后才了解到,单位从来没有给员工解决过户口问题,我要是解除合同还能得到工资吗?

  答:

  这个涉及到在无效劳动合同中劳动者报酬问题。首先,公司以给办理户口为由签约存在欺诈行为,你可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确认合同无效;其次,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八条:“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据此,你们公司应当支付给你在这里工作的这几个月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