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口岸药品检验所招聘公告
作者:佚名 来源:海南人才网整理 日期:2009-12-26 浏览

海南省药品检验所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口岸药品检验所,为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是执行对药品质量实施技术监督和检验的法定机构,同时又履行国家授予的口岸药品检验职能。

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药检事业;
4、身体健康
二、招聘岗位和报名条件
招聘岗位
专业要求
学历学位
年龄要求
人数
其他条件
药品检验
药学或相关专业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35周岁以下
6名
1、应为2009年应届毕业生;
2、非应届毕业生应具有海口户籍,或户籍仍在毕业学校尚未派遣。
食品或保健食品检验
食品或保健食品专业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35周岁以下
1名
行政管理
公共管理学专业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35周岁以下
1名
 
    三、招聘人员性质与待遇
    属事业编制外人员,实行聘用制,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工资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执行。
四、招聘方式与程序
1、报名
有意者请于2009年7月31日前,将报名表(见附件)、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等资料寄送至海南省药品检验所办公室(地址:海口市南海大道53号,邮编:570216,联系人:陈海松,电话:0898-66832911,传真:0898-66832911,邮箱:chenhs@21cn.com)。
2、笔试及面试
符合条件者,将于2009年8月10日前通过一定方式通知来所进行笔试和面试。
3、体检
面试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复审、考察与录用
体检合格者由本所进行资格复审和考察,符合条件者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签约手续。
五、注意事项
  1、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提供虚假信息,即取消参加本次招聘的资格。
  2、参加公开招聘人员填报的岗位应在报名表的“应聘岗位”中填写清楚。
  3、为方便与应聘人员保持联系,请认真填写通讯联系方式。
  4、所有资料恕不退还。

 
 
 
 
 
 
 
 
 
 
 
 
附:
海南省药品检验所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照片
出生年月
 
籍贯
 
婚姻状况
 
政治面貌
 
户籍所在地
 
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
 
专业类别
 
毕业时间
 
学历
 
学位
 
工作单位
 
技术职称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手机
 
电子邮箱
 
应聘岗位
 
外语掌握
程度
 
计算机
掌握程度
 
学习经历
 
工作经历
 
主要奖惩情况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