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科学院2010年招聘
作者:佚名 来源:应届生求职网 日期:2009-12-18 浏览

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科学院2010年度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长江科学院 创建于1951年10月,隶属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以下简称长江委)。是一个以水利水电公益性科学研究为主,开展水资源和水环境科学技术研究,防洪减灾和水土保持科学技术研究,流域规划与治理开发科学技术研究,工程科学技术研究,并面向全国各行各业开展工程质量检测与评价,工程安全监测与评估,工程建设咨询与监理,研究生学历教育,相关科技开发、技术服务、信息服务与专业培训的多学科的综合性科研机构,属国家非营利性科研单位。201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把握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二、招聘岗位(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敬业精神;

  (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机构毕业的研究生、海外高层次留学归国人员(本科阶段要求为全日制教育);

  (四)年龄一般不超过32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敬业爱岗,具备岗位要求的科研能力,能够从事野外工作;

  (六)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四、提供条件

  1、按照事业单位职工的工资标准获取薪酬及福利待遇(包括住房公积金和医疗待遇);

  2、按照事业单位的管理规定晋升职务及职称;

  3、博士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享受一次性安家补助4万元;

  4、优先支持申报行业专项课题。

  五、招聘程序

  (一)资格初审

  2009年10月26日--2009年11月20日之间接受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应聘者可通过登录长江水利科技网站(网址:http://www.crsri.cn/),直接在线报名,并在参加考试前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所在学校毕业生推荐表等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到长江科学院人劳处进行资格确认并领取准考证。

  人劳处根据报名的情况,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提前一周在长江水利科技网上公布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名单。

  (二)考试

  根据岗位的要求(见表1)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由面试小组听取应聘者介绍个人基本情况、所学专业情况,并用提问的方式对应聘者进行综合能力考察。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45分钟。考试拟定于2009年11月下旬举行。

  具体时间、地点以应聘者收到的《长科院综合考试通知单》或《长科院考试准考证》为准。

  应聘者在考试、体检期间的交通费、伙食费自理。外地应聘人员可安排在院招待所住宿,费用由院负责结算。

  (三)体检

  考试完毕后,按1:2比例(每个岗位的计划招聘数量与参加体检人数量的比例),依据面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拟体检对象。体检项目、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 2009年11月下旬。

  (四)考核

  2009年11月开始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工作组通过外调等手段,进一步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

  (五)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根据体检、考核结果,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水利部人事劳动教育网、中国水利人才网、长江委外网、长江水利科技网公示7天。公示内容包括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

  公示时间:2009年12月

  (六)签约聘用

  经公示合格的人员,报长江委人劳局备案审批后,由长江科学院人劳处按规定办理就业协议书的签订和聘用手续。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武汉市黄浦大街23号—长科院人劳处,邮编430010。

  联系电话: 027-82926377 027-82926350

  联 系 人:房润南、高青松

  Email: crsri_hr@163.com

  七、监督举报

  监督投诉:长江委人事劳动教育局,电话:027-82828285。

  长江科学院监察审计处,电话:027-82829719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