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资源集团有限公司2010校园招聘
作者:佚名 来源:应届生求职网 日期:2009-12-17 浏览

中铁资源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铁资源)系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6月在北京市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金15亿元人民币,主要从事境内外矿产资源投资开发,项目主要分布在国内以及澳大利亚、蒙古、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坦和刚果(金)等,现有控股子公司十余家。北京兴源诚经贸发展有限公司和中铁资源地质勘查有限公司均系中铁资源的全资子公司。现因业务发展需要,中铁资源及上述两子公司招聘4-6名法律人员,工作地点在北京市。具体信息如下:

  一、中铁资源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2人)

  ——法律主管/经理(侧重境外)1人

  1、岗位主要职责

  (1)调查和掌握境外项目投资和运行法律环境,进行法律风险评估;

  (2)参与境外项目法律尽职调查,参与研究、设计和论证境外项目运作方案,参与境外项目合同谈判,起草、审查境外项目并购、投资等涉及的法律文件,提出法律咨询意见;

  (3)协助境外控股子公司建立法律风险防控机制,指导、监督和控制境外项目合同履行,识别、提示、控制和化解法律风险;

  (4)参与处理境外各类法律纠纷;

  (5)联络、协调境外律师,配合和监督境外律师工作;

  (6)配合境内法律工作以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招聘基本条件

  (1)国内知名法学院系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专业或国外知名院系相关专业毕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2)精通英语、法语或俄语,口头或书面外语表达能力突出,可以胜任国际谈判和起草、审查外文法律文件;

  (3)五年以上国际律师事务所或国内知名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助理)和/或跨国企业、外资企业、国内大中型企业专职法律顾问(助理)工作经验,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含律师资格)或欧美等国家律师资格,具有海外矿业投资或资本运营经验者优先;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国籍不限、性别不限;

  (5)工作踏实、认真负责、有大局意识;

  (6)适合经常到国外出差。

  ——法律主管/经理(侧重境内)1人

  1、岗位主要职责

  (1)调查和掌握境内项目投资和运行法律环境,进行法律风险评估;

  (2)参与境内项目法律尽职调查,参与研究、设计和论证境内项目运作方案,参与境内项目合同谈判,起草、审查境内项目并购、投资等涉及的法律文件,提出法律咨询意见;

  (3)协助境内控股子公司建立法律风险防控机制,指导、监督和控制境内项目合同履行,识别、提示、控制和化解法律风险;

  (4)参与处理境内各类法律纠纷;

  (5)联络、协调境内律师,配合和监督境内律师工作;

  (6)配合境外法律工作以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招聘基本条件

  (1)国内知名法学院系民商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毕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2)英语国家六级以上,具有一定的英语口语表达能力,可以审查英文法律文件;

  (3)五年以上国内知名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助理)和/或国内大中型企业专职法律顾问(助理)工作经验,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含律师资格),具有国内矿业投资和开发工作经验者优先;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性别不限;

  (5)工作踏实、认真负责、有大局意识;

  (6)适合经常出差

二、北京兴源诚经贸发展有限公司法律主管/经理(1-2人)

  1、岗位主要职责

  (1)建立和完善公司法律事务规章制度和业务流程,构建法律风险防控机制,对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提供与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有关的法律咨询;

  (2)管理公司授权委托业务,负责审查授权委托事项和开具授权委托书,监督受托行为;

  (3)统一管理合同,参加招投标、重大合同谈判,起草、审核合同,监督合同履行;

  (4)办理公司工商登记以及商标、专利、商业秘密保护、公证等有关法律事务,配合做好公司商标、专利、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5)参与处理各类法律纠纷;

  (6)办理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2、招聘基本条件

  (1)国内知名院系民商法学、经济法学或国际经济法学专业毕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2)英语国家六级以上,具有一定的英语口语表达能力,可以审查英文法律文件;

  (3)三年以上国内外知名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助理)和/或跨国企业、外资企业、国内大中型企业专职法律顾问(助理)工作经验,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含律师资格),具有国际贸易经验者优先;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性别不限;

  (5)工作踏实、认真负责、有大局意识;

  三、中铁资源地质勘查有限公司法律主管/经理(1-2人)

  1、岗位主要职责

  (1)建立和完善公司法律事务规章制度和业务流程,构建法律风险防控机制,对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提供与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有关的法律咨询;

  (2)管理公司授权委托业务,负责审查授权委托事项和开具授权委托书,监督受托行为;

  (3)统一管理合同,参加招投标、重大合同谈判,起草、审核合同,监督合同履行;

  (4)办理公司工商登记以及商标、专利、商业秘密保护、公证等有关法律事务,配合做好公司商标、专利、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5)参与处理各类法律纠纷;

  (6)办理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2、招聘基本条件

  (1)国内知名院系民商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专业毕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2)英语国家六级以上,具有一定的英语口语表达能力,可以审查英文法律文件;

  (3)三年以上国内知名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助理)和/或国内大中型企业专职法律顾问(助理)工作经验,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含律师资格),具有矿业勘探开发工作经验者优先;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性别不限;

  (5)工作踏实、认真负责、有大局意识。

  联系方式:有意应聘者,请于2009年12月4日之前将简历发至ztzyygs@hotmail.com。联系人:徐先生 010-58095216。

  招聘程序:2009年12月上旬在中铁资源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组织面试和笔试。

  欢迎贵校符合条件的应届生和往届生积极投递简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