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09年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要点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行业组织、集团公司)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动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根据《2009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和《2009年职业能力建设工作安排》,我们研究制定了《2009年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对今年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做出相应安排,并认真抓好落实工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代章)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2009年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要点
2009年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促进就业和服务经济发展为宗旨,以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规范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提高职业技能鉴定质量,健全和完善技能人才多元评价体系,夯实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基础,促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健康有序发展。
一、紧密围绕促进就业和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推动技能人才多元评价体系建设
(一)围绕全年实现新增38.5万技师、高级技师的目标任务,全面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按照《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抓好以高技能人才评价为重点的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指导我部首批60家试点企业积极开展技能人才评价,适时推出第二批试点企业。探索完善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职业知识水平的技能人才评价机制,推行结合工作现场、生产过程进行考评的方式。研究制定《中央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规程》,加强对中央试点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总结试点经验,全面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各地应按照《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指导意见》确定的工作原则,选择部分鉴定工作基础好的省(市)属国有大中型企业,开展技能人才评价试点工作。各地要鼓励短期性生产不够饱和的地方企业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并积极为企业提供职业技能鉴定服务。
(二)积极开展院校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各地要选择有条件的技工院校,按照教学内容与职业标准要求相一致的原则,开展课程认证试点工作。积极引导职业院校的课程改革,探索注重过程考核的院校鉴定模式。对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和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培养的预备技师的评价模式进行试点,加快完善预备技师考核实施方法,做好预备技师考核试点工作。各地要积极为高校学生特别是见习高校毕业生提供鉴定服务,并可根据高校毕业生需要,组织专场职业技能鉴定。面向各级各类院校在校学生和毕业生,提供计算机高新技术考试和职业核心能力培训考核服务,促进其提高就业能力和职业转换能力。
(三)做好特殊群体人员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根据农村转移劳动力的特点和就业需求,组织开展农民工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或职业技能鉴定。对下岗失业人员提供职业技能鉴定服务,促进其实现再就业。对参加技能提升培训或转业转岗培训的企业待岗人员,根据企业需要,安排专场职业技能鉴定。对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有鉴定需求的学员,根据其职业能力水平,提供以初级技能为主的鉴定服务。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为参加技能培训的退役士兵提供职业技能鉴定服务。对就业困难人员、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者,按规定落实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探索以村镇建筑工匠、基层技术人员和农村基础设施管理、养护、维修人员为重点的农村实用人才考核模式。
二、继续做好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清理规范工作,维护职业资格证书公信力
(一)贯彻落实国办发[2007]73号文件精神,做好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清理规范工作。我部在汇总审核各地和有关部门职业资格清理情况的基础上,分期分批向社会公布职业资格清理结果。各地要按照清理公告要求,认真对照检查,严格按规定组织实施职业技能鉴定。对其他机构以职业资格名义开展的违规培训、考试、发证活动,各地要配合相关部门坚决予以查处。做好小规模试验性鉴定项目规范管理工作,将我部直接组织实施的小规模试验性鉴定项目移交地方组织实施,并协调做好项目接收和后续衔接工作。
(二)做好全国统一鉴定工作,打造职业技能鉴定品牌。各地要严格执行全国统考工作规程,加强对全国统一鉴定考点的集中管理。严把命题审题质量关,进一步完善监督管理机制,确保试题试卷等资料的安全保密。加强全国统考职业考核方法研究,探索利用多媒体、仿真模拟等多种形式实施技能考核。选择少量从业人数多的职业,加强各环节质量监控,打造职业技能鉴定品牌,增强全国统考的社会影响力。
(三)加快职业技能鉴定立法,完善职业资格制度。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条例》修改审查工作。研究制定《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和《境外职业资格管理办法》。适时组织修订《职业技能鉴定规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
三、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提高职业技能鉴定质量
(一)强化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工作。成立国家级质量督导工作小组,做好全国“统考日”现场督考工作。结合职业资格清理规范工作,对各地、各部门执行职业标准、使用国家题库、实施考务管理等鉴定业务工作,组织开展部级督导检查。
(二)加强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管理。开发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资格条件标准。严格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审批工作,探索所(站)分级管理机制,推广示范所(站)建设。以鉴定所(站)红黑榜制度和质量管理责任书为抓手,推进鉴定机构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加强对不合格所(站)的清理整顿。各地区、各行业部门应积极推动本地区、本行业部门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切实提高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质量管理水平。
(三)加强职业资格证书核发管理工作。启用新版职业资格证书,制定职业资格证书申请核发程序,更新职业资格证书管理软件,严格空白证书核发工作。对参加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合格人员,严禁使用职业资格证书代替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各地区、各行业部门要按规定做好鉴定合格人数的统计上报工作,使之与证书核发管理工作紧密结合。
(四)做好鉴定质量咨询服务。升级改造原有质量投诉举报电话,增加功能配置,做好鉴定业务咨询和违规问题办理工作。各地区、各行业部门要畅通服务渠道,完善鉴定业务咨询和违规问题办理工作,更好地为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服务。
四、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基础工作,不断完善职业技能鉴定支持体系
(一)加快职业分类和职业标准开发工作。启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修订工作。规范新职业申报审批发布工作,继续做好新职业评审、论证及信息发布工作。组织指导和做好通用职业、新职业以及行业特有职业(工种)标准开发和修订工作,重点做好吸纳从业人员多的生产制造业、建筑业、服务业等领域的职业标准开发和修订工作。各地可结合实际,选择加工制造、建筑环卫、餐饮服务等领域中就业需求量大、操作技能简单易学的单一就业技能,加快开发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经我部批准开展试点工作。
(二)继续充实国家题库资源,加强题库运行管理制度建设。做好2009年版国家题库试题资源配发工作。开发、修订10个职业的技师、高级技师题(卷)库;组织开发、修订10个鉴定人数较多的社会通用性职业题库,建设国家精品题库;探索开发数控加工类职业仿真模拟智能化题库;继续整合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试题资源。加快国家题库行业分库建设,继续扩大国家题库地市级分库试点。组织修订《职业培训鉴定命题技术标准》、《职业技能鉴定国家题库网络建设与运行规程》、《职业技能鉴定国家题库运行管理机构评估标准》和《职业技能鉴定国家题库安全保密工作规定》,加强国家题库运行管理制度建设,优化国家题库管理软件加密系统。
(三)抓好职业资格证书查询工作,全面推进职业技能鉴定信息化建设。加快职业资格证书信息查询工作,力争2009年实现职业资格证书查询全国联网。做好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的运行维护,推动工作网在基层所(站)的使用。继续扩大在线考务管理系统应用试点工作。启动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管理信息系统试运行工作。做好国家职业资格管理数据库的升级维护工作。继续做好职业技能鉴定季度统计工作,加强对统计数据的深度分析应用,进一步完善职业技能鉴定统计指标体系。
(四)加强鉴定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提高鉴定管理水平。修订《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组织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人员、考评人员、质量督导人员示范性培训。各地区、各行业部门要加强管理和培训,进一步完善相应管理办法,探索通过进修、培训、研讨、业务交流等多种形式,推进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人员、考评人员、质量督导人员和专家队伍建设。
五、开展职业技能竞赛系列活动,做好技能竞赛技术支持工作
组织开展2009年全国职业技能竞赛系列活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国职工职业技能大赛、第四届振兴杯青年职业技能大赛和2009年中央企业技能大赛3项国家级一类竞赛。组织相关行业(单位)开展24项国家级二类竞赛,指导大型国有企业开展相关竞赛活动。举办2009年技能竞赛组织单位负责人培训和研讨交流活动。研究完善竞赛试题和技术点评工作,加强裁判员队伍建设,继续完善竞赛专家库。加强与国际技能组织的沟通和协调,争取尽快加入国际技能组织。
六、做好鉴定理论和技术方法研究,加强宣传工作
(一)加强职业技能鉴定理论和技术研究。组织开展《中国职业体系发展》课题研究,加强职业分类理论体系建设。开展技能人才多元评价和职业技能鉴定理论体系研究。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评价、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职业核心能力评价命题技术方法研究。
(二)加大职业技能鉴定宣传工作力度。建立全系统的信息沟通机制,以职业技能鉴定服务就业和企业技能人才培养评价宣传为重点,以劳动力市场网、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为主要载体,开展职业技能鉴定专题宣传和日常宣传工作。定期编印职业技能鉴定情况通报。各地区、各行业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配套宣传活动,并指定专人负责采集和报送鉴定工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