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8年度 “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赴国(境)外研修人员选派工作的通知
作者:admin 来源: 日期:2008-10-24 浏览
关于做好2008年度 “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赴国(境)外研修人员选派工作的通知
 赣人字〔2008〕273号
 来源:专业技术人员处
 

各设区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了更好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加速高层次人才培养,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选派“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赴国(境)外研修的通知》(赣人字[2007]188号)精神,2008年将继续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选派”的方式,开展选派“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赴国(境)外研修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学科

    今年重点从新材料及深加工、机械及光机电一体化、环境科学与工程、精细化工、创新药物与中药现代化、农学、医学等学科、专业选派。

    二、选派名额

    2008年选派名额为10名左右,国家级“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优先选派。

    三、经费资助

    省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继续按有关规定对“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赴国(境)外研修给予资助,资助金额每人最高不超过10万元,其余部分由所在单位与本人协商解决。资助期为一年,研修资格到次年12月31日前有效,逾期未参加研修者视自行放弃,二年之内不得再次申报。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研修者,须在9月30日前书面报告,其空额可由本专业按排名递补。

    四、申报时间

    请各单位将推荐人选的有关材料于11月23日前报省人事厅专业技术人员处。相关材料和表格可在省人事厅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jxrenshi.gov.cn

    其它有关申报条件、选拔程序和经费使用等未尽事宜,继续按照《关于选派“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赴国(境)外研修的通知》(赣人字[2007]188号)文件执行。

 

    联系人:任 如     电话:0791—6386293

 

 

 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         江 西 省 人 事 厅

 

二OO八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