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观察:谁动了童装出口的奶酪
作者:海南人才招聘网 来源:海南人才网整理 日期:2008-07-31 浏览

 今年上半年,我国出口服装,尤其是婴幼儿、儿童服装因质量安全问题多次被召回和通报,童装出口形势不容乐观。仅今年前4个月,美国就通过其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宣布了12起关于中国纺织品服装的召回通报。6月12日,该委员会又与Sara Lynn Togs公司联合宣布对中国产1800件童装实施自愿性召回。

  欧美发达国家对纺织品服装贸易设置的各种壁垒,尤其是对童装、婴幼儿服装实施的更为严格的监控,正在使我们的纺织品服装出口遭受重大影响。为此,国内的童装业应尽快调整,积极面对。

  法律瓶颈待突破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的李庆四副教授对《市场报》记者表示,我国生产的童装被多次召回的现象并非偶然,这表明中国童装检验过程中存在着法律法规瓶颈。

  首先,出口商品法定检验目录中,不包含婴幼儿服装和儿童针织服装,而这两类产品正是国外最关注的。缺少了法律约束,一些外贸经营单位、服装生产企业就可能钻法律的空子,使用廉价劣质材料生产童装。

  其次,美国、欧盟和日本均有专门的纺织品服装采购标准和对童装附加标准的细则文件,而我国现有涉及进出口儿童服装的三个标准: GB18401-2003《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SN/T1649-2005《进出口纺织品安全项目检验规范》和SN/T1522-2005《儿童服装安全技术规范》,均未对童装检验标准和检验方法作出行业规定。

  仅以对绳带和小部件的规定来看,美国的三部行业规范文件专门规定了绳带强度要求和儿童用品上小部件安全消费要求。欧盟标准EN14682-2007对14岁以下儿童服装上的束带或绳索,安全要求具体到头部和颈部、前后的腰部、胯部以下底摆、背部、袖子、其他部位等7个区域;对儿童服装小部件的安全要求具体到纽扣、面料类饰物、橡胶或软塑料装饰、闪光装饰片、珠子等10个项目,要求用锁式线迹和手缝线迹缝到服装上。日本纺织行业在机械性方面,要求对纺织品服装中可能对人体造成伤害的针类及其他危险物进行严格管理与检验。而我国只规定婴幼儿用品须符合A类要求,仅考核了5个指标,9项内容,其中不含有对绳带和小部件的规定。

  在检验标准不完善的情况下,一些外贸经营单位、服装生产制造企业对国外有关涉及儿童用品的法律法规关注不够也是造成童装出口问题的重要原因之一。

  此外,由于出口服装转口销售现象日益普遍,而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技术法规差异较大,检验检疫部门按出口申报的贸易国技术法规要求检验合格的童装,经转口销售,就可能因技术法规的差异导致不合格而被通报和召回。
李庆四指出,中国在与外国进行贸易合作过程中出现上述法律规定力度不足的问题,其原因在于,中国作为后发贸易大国,在国际贸易中缺乏锻炼和经验,同时中国企业也缺少对法律法规的注重和自我保护意识。

  监管环节需协调

  与中国出口的童装被多次召回相对应的一个事实是,中国从其他国家(包括意大利、法国、日本等发达国家)进口的童装也隐藏着质量之忧。国家质检总局2007年对10个省市的进口产品进行了专项检测,被抽查的产品主要来自于意大利、法国、日本、韩国等国家,大都为知名品牌。抽查结果显示,各省市的进口婴幼儿服装不合格率都超过50%,其中,广东为77.3%,上海为69.2%,天津为64.3%,深圳和江苏为54.5%。问题同中国出口的童装一样,集中在纤维成分、PH值、游离甲醛含量、色牢度、禁用偶氮染料等项目。

  这样的事实提醒我们,除了法律法规上的缺失外,我国童装业监管上的问题同样突出。

  采访得知,在服装行业里,市场监管主体有责无权,生产商和经销商全凭“自律”。据了解,服装生产企业生产的服装批批都要检验,进入商场销售时也必须持有产品的合格检验报告,商场对此负有把关的义务。

  事实上,在生产领域,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把服装的检验责任交给了生产的企业,将把关的责任交给了商场。在流通领域,负责市场监督的工商部门的检查主要是一种直观检查,从外观和品牌上区分是否为假冒产品、劣质产品等,对于像服装这类商品的安全性等技术指标的检测,工商部门没有专门的检验机构。

  另一方面,我国的检验机构具有被动性。在消费者与商家的博弈中,政府部门的地位是中立的第三方。这也是中国进口了劣质外国童装却没一个明确的主体站出来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原因。相比之下,美、日等国组织中,独立于政府的监督组织则具有更大的主动性。以美国消费品安全协会为例,它负责对市场上销售的各种产品进行认证,制造商、进口商、分销商和零售商必须对被检测不安全的产品作书面报告,只有获得安全标志的产品才准许进入市场。这种认证-准入的制度相对于被动的第三方来说更能确保消费者的权益不受损害。

  建立强有力的行业组织

  李庆四认为,中国作为后发贸易大国,正不可避免地面临着来自西方各国的挑战。中国生产的产品确实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但从横向比较来看,中国产品并不比印度等发展中国家生产的产品差,从纵向比较来看,中国产品的质量在近十年来无论从技术含量还是从质量上看,都已经有了长足进步。
为什么近年来召回的情况反而增加了?李庆四表示,这是后发贸易大国必然面临的问题:中国的贸易规模太大,这超越了某些国家的接受能力,使他们难以适应。问题关键在于我们如何应对这些国家的利益保护行为。

  李庆四告诉《市场报》记者,在与西方消费者和商家博弈的过程中,重要的在于,我们应该借用西方模式,通过商家联合起来的方式识别和保护共同利益,否则就容易被西方国家各个击破。目前我国商家缺乏全国一盘棋的观念,缺乏共同利益的意识,而是互相压价,内耗非常大。而西方国家的行业协会则可以起到在对外谈判中协调各方立场的作用,最大限度地保护国内产业的共同利益。当前对中国而言,保护国人的安全消费比在出口中保护商家的利益更为重要,为此,强有力的行业协会组织亟待建立。在这个过程中,政府的作用不可能被取代或削弱。相反,政府应该更加积极地在法制方面做好把关工作。市场经济中政府和商家二者的参与都不可偏废,政府应作为市场经济中的企业服务者、信息提供者和利益协调者,而商家才应作为发现和保护自身的共同利益的行动者,行业协会的质量认证可能比被动的质量检测更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