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小姐来义乌打工多年,一直从事饰品加工行业。由于对饰品的生产流程及销售渠道较为了解,便萌生
只花1.5万元钱就拥有了自己的饰品店,这让方小姐心情特别好。这天,她正哼着小曲坐在柜台前整理东西时,店里来了一位不速之客。“我是房东。这间店面已经到期了,请你三天内将店面腾空,我已经将店面出租给别人了。”来人说。“这怎么可能?这店面是我刚租下的。前些天,我还打电话问过你呢。”方小姐困惑不已。“我没接到任何电话,你可能被人骗了吧。”来人向她出示了房产证明,这时方小姐才知道自己先前遇上的是假房东。
据房东陈先生介绍,李某与方小姐之间的转租协议他并不知情,但他和李某曾签过合同,于2008年6月20日到期,所以他早把店面租给了王先生,并收了王先生的租金。“这样吧,王先生经营的也是饰品店,我帮你联系一下他,看他愿不愿意收店里剩下的饰品。”陈先生说。最终,王先生以1800元的价格收下了饰品,稍稍弥补了方小姐的经济损失。
在同情方小姐遭遇的同时,记者也提醒每位想开店的朋友,租赁店铺时,别忘记查看对方的有效证件,光电话“求证”身份,是草率也是要不得的,千万别学方小姐,最后吃了哑巴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