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县公开选拔(聘)部分工作人员的公告
作者:admin 来源: 日期:2008-05-14 浏览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县城市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提高城市品位,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拔(聘)部分工作人员。现就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聘)的职位
  1、公开选拔九江县建设局副局长、九江县规划局副局长各1名;
  2、公开选聘九江县环保局环保监测专业技术人员、九江县建设局园林绿化专业技术人员各1名。

  二、报考人员的范围、资格条件
  (一)范围
  1、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的范围为本省各级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事业单位的国家干部。
  2、公开选聘专业技术人员的范围为本省范围内从事环保、园林绿化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学历:报考县建设局副局长职位的须具有工民建设计相关专业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报考县规划局副局长职位的须具有城市规划专业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报考环保监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位的须具有环境保护和监测专业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报考园林绿化专业技术人员职位的须具有园林绿化专业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2、报考县建设局副局长、县规划局副局长的,年龄必须在40岁以下(1968年5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环保监测专业技术人员和园林绿化专业技术人员职位的,年龄必须在28岁以下(1980年5月1日以后出生)。
  3、报考者需具有三年以上本专业工作经历。
  4、全国13所重点大学毕业本科以上学历或硕士研究生者不受工作年限和资历限制,可不参加笔试,直接入闱面试。
  5、身体健康。

  三、公开选拔工作程序
  1、公布职位、资格条件和报名程序。
  2、公开推荐报名。凡符合报考范围和资格条件的均可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毕业证、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单位介绍信及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县外报考者还需提供所在地县级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本人身份、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报名时间:2008年5月18日—5月28日。
  3、资格审查。县公开选拔(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拟选拔职数的比例不低于10:1,如低于10:1,该拟选职位可延长三天报名时间,资格审查合格后仍低于10:1,则取消该职位公开选拔。
  4、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测试应试者的政治理论和政策水平,行政管理知识和专业知识,重点测试选拔职位所需要的专业基础知识、管理知识和政策法规知识等。笔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每个职位取前五名参加面试测评。
  5、面试。主要测试拟选拔(聘)职位所要求的领导和业务能力,包括适应岗位工作所需要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宏观决策、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能力。面试测评后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每个职位取前三名作为考察对象。
  6、组织考察。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考察对象进行实地考察和民主测评。
  7、决定任用人选。县公开选拔(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结果,研究提出任用意见,县建设局副局长、县规划局副局长人选报县委组织部,提交县委常委会决定任用人选;环保监测专业技术人员和园林绿化专业技术人员报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任用人选。
  8、公布结果。将县委常委会和县政府常务会议决定的人选在其所在单位和相关媒体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后失去任职资格的,从备用人选中递补并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依照有关法规和程序办理任职手续,并向社会公布。公开选拔的领导干部和公开选聘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履行试用职务的职责,具有同级干部(专业技术人员)的权利和义务,享受同等待遇,试用期满,经过考察,胜任者正式任用,不胜任者取消任用资格,回原岗位或按原职级安排适当工作。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公开选拔(聘)工作顺利进行,公开选拔(聘)工作由县委统一领导,成立“九江县公开选拔(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

                                      九江县公开选拔(聘)工作领导小组
                                           2008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