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政府同意,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公开向社会招考录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为使招考录用工作能顺利有序的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考录用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做到“四公开一监督”,即招考录用岗位及人数公开、招考录用办法公开、考试成绩公开、招考录用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考录用岗位、人数及范围
(一)招考录用岗位及人数
1、县人民医院18名:护理岗位11名、麻醉岗位1名、外科岗位1名、感染科岗位1名、内科岗位1名、肛肠科岗位1名、儿科岗位1名、针灸推拿岗位1名;
2、县中医院12名:护理岗位6名、麻醉岗位2名、外科岗位1名、放射技术岗位1名、检验岗位2名;
3、县妇幼保健院3名:护理岗位1名、儿科岗位1名、妇产科岗位1名。
(二)招考录用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录用,不受地域、户籍、有无工作单位限制,均可报考(本县在职在编人员除外)。
三、招考录用条件
1、政治表现和思想品质好,组织观念强,有一定的专业技术水平,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工作勤奋、作风正派,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
2、各岗位报考条件
(1)护理岗位报考条件:第一学历必须是全日制普通中专及以上护理专业毕业,年龄在30周岁以下(
(2)外科岗位、感染科岗位、内科岗位、肛肠科岗位报考条件:第一学历必须是全日制普通本科(二本及以上)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
(3)麻醉岗位、儿科岗位、针灸推拿岗位、妇产科岗位报考条件:第一学历必须分别是全日制普通本科(二本及以上)麻醉专业、儿科专业、针灸推拿专业、妇产科专业毕业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
(4)放射技术岗位报考条件:第一学历必须是全日制普通专科及以上医学影像专业、临床医学专业、放射诊断专业、放射技术专业毕业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
(5)检验岗位报考条件:第一学历必须是全日制普通专科及以上检验专业毕业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
四、招考录用方法和程序
(一)公开报名
凡符合招考范围、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1、报名时需携带本人第一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今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提供毕业证书的,则应提供学校证明(写明学历、所学专业、在校表现等)报名;
2、报名人员须填写《公开招考录用卫生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只分岗位,不分单位进行报名,报名费200元;
3、报名时间:
4、报名地点:新干县人才交流中心
(二)开考要求
各岗位报考人数应分别达到招录人数的2:1。相同的岗位不分单位统一考试。
达不到以上比例,则相应减少招录人数,直至取消考试。取消开考的岗位,其报考人员符合报考其它岗位条件的,可在
(三)资格审查
县公开招考录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认定,经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考录用工作的全过程。
(四)考试方式、内容及加分条件
1、理论考试:采取闭卷、笔试方式进行理论考试,理论考试卷面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主要为所报考岗位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
2、操作考试:报考护理岗位、针灸推拿岗位的人员参加理论考试后还应参加基本技能操作考试,基本技能操作考试分为100分。参加基本技能操作考试人员按护理岗位、针灸推拿岗位招录人员总数1:1.5的比例从理论考试成绩高分到低分分别进行确定,最后一名理论考试成绩并列时,一同参加操作考试。理论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基本技能操作考试成绩占总成绩单位30%。
3、考试时间:理论考试时间为
4、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5、加分条件:报考人员凡取得执业资格的,在总成绩中加2分。
(五)考试录用办法
1、录用方法
按考生加分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分别等额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护理岗位录用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从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先后顺序循环录用。其它相同岗位不同单位录用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自愿选择单位。各岗位拟录用最后一名成绩并列时,先按取得执业资格证的优先;均取得执业资格证的,按第一学历高的优先;取得第一学历相同的,按年龄(即年月日)小的优先。
2、录用程序
(1)体格检查:拟录用人员均应参加健康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缺额则从参加考试人员中按同一报考岗位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公示、考察:县公开招考录用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体检合格结果和总成绩等额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如公示的拟录用人员经举报查实不符合录用条件,则按同一报考岗位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考察无异议后确定为招考录用人员报县政府批准后,办理有关手续。
(六)录用人员管理
对确定录用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试用期一年,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对考核合格人员则录用为正式工作人员,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无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在招录后三年内仍没有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的,则给予辞退。
五、工作要求
招考录用卫生技术人员牵涉面广,政策性强,受到社会普遍关注,整个招考录用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县公开招考录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向社会公布。
联系电话:0796-2601039(县人才交流中心)
0796-2611973(县卫生局办公室)
举报电话:0796-2602229(县监察局)
县公开招考录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二00八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