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工程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作者:admin 来源: 日期:2008-04-16 浏览
   一、学校简介:

    南昌工程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本科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高等学校,原为水利部直属院校,2000年经国务院调整为“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其前身是1958年创建的江西水利水电学院, 1978年恢复专科层次办学,1992年更名为南昌水利水电高等专科学校,是国家教育部的全国示范性高等工程专科重点建设学校,2004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院校南昌工程学院。学校紧抓高等教育的发展机遇,及时确定学校发展定位:立足江西,面向全国,兼顾水利行业;以本科教育为主,专科教育和继续教育为辅,拓展研究生教育;以工科教育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积极开展科学研究,为地方和区域经济发展服务,经过10年左右的努力,把学院建成水利特色鲜明、省内有优势、国内有影响的应用型高水平工程院校。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专业

学历学位

招聘人数

 

招聘专业

学历学位

招聘人数

*水工结构工程

博士

1

 

基础数学/计算数学

硕士以上

2

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

硕士以上

1

 

*应用数学(信息论方向)

硕士以上

1

水利水电工程

硕士

1

 

企业管理

博士

2

大地测量学与工程测量

硕士以上

1

 

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方向)

硕士以上

1

结构工程

硕士或高工

1

 

会计学

硕士以上

5

结构工程(地下结构)

硕士

1

 

计算机软件与理论

硕士以上

1

*结构工程

博士或高工

2

 

国际贸易学

硕士以上

2

道路与铁道工程

博士

1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博士或具有硕士学位教授

1

#桥梁与隧道工程

博士

1

 

金融学

硕士以上

1

*城市规划与设计

博士

2

 

数量经济学

硕士以上

1

建筑历史与理论

硕士

1

 

西方马克思主义

博士或具有硕士学位教授

1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建筑设计)

硕士或高工

1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硕士以上

1

#城市规划与设计

硕士

1

 

马克思主义哲学/党史

硕士以上

1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室内设计)

硕士

1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伦理学

硕士以上

1

管理科学与工程(工程管理)

博士

2

 

公共管理学

硕士以上

1

管理科学与工程(工程造价)

博士或高工

1

 

新闻学或传播学

硕士以上

2

#城市规划与设计

硕士

2

 

广播电视艺术学

硕士以上

2

*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

硕士以上

1

 

#外国语言文学(英语)翻译

硕士以上

5

*#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博士

1

 

#英语语言文学

硕士以上

4

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硕士

1

 

外国语言文学(德语)

硕士以上

2

机械设计及理论

硕士以上

1

 

美术学

硕士以上

1

*水利水电工程

博士

1

 

艺术学

硕士以上

1

*机械电子工程

硕士以上

2

 

#设计艺术学

硕士以上

1

材料加工工程

硕士以上

1

 

#亚非语言文学/朝鲜语

硕士以上

1

材料加工工程

博士

1

 

英语语言文学

硕士以上

3

*#车辆工程

硕士以上

3

 

体育运动训练学

硕士以上

1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硕士

2

 

计算机软件与理论

硕士以上

3

电路与系统

硕士以上

1

 

计算机应用技术

硕士以上

1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博士

1

 

图书馆学

硕士以上

1

*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

硕士以上 

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硕士以上

2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

硕士以上

1

 

*#计算机系统结构

硕士以上

2

*#工程力学

硕士以上

2

 

*#计算机软件与理论

硕士以上

2

应用数学

硕士以上

2

 

*#计算机应用技术

博士

1

*#一般力学与力学基础

硕士以上

1

 

辅导员:非体育、艺术类专业,与上述招聘专业相近者优先

硕士以上

15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08年1月10日——3月31日

    2、报名地点:南昌工程学院人事处。

    3、联系电话:0791-8126554   

    Email:     rsc@nit.edu.cn  

    联系地址:南昌市高新开发区天祥大道289号

    联系人:刘兵(行政楼314室)

    4、报名可将个人简历材料寄往(或发电子邮件)人事处。

    四、考核方法:

    1)考核分面试和试讲两部分,考核内容由各教学单位确定。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1、根据考核结果,择优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需在我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试行)》执行。

    2、体检时间、地点:由人事处另行通知。

    六、聘用:

    经考核、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试用,试用合格后,办理相关手续。

    七、待遇:

    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二○○八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