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环境监测站是萍乡市环境保护局下属的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是全国环境监测网的二级站,主要职能是对萍乡市所辖区域大气、水体、土壤、生物、噪声、放射性等各种环境要素的质量状况进行监测,承担萍乡市所辖范围内各级工业企业的污染源监测,参加建设项目“三同时”竣工验收监测及有关治理工程验收监测,收集、整理汇总和储存本市的环境监测数据资料,编制各类监测报告、报表和质量报告书等,对全市三级站及企业监测站进行技术指导,培训和考核;为社会提供科技服务并承担委托性监测,为全市的环境管理和决策提供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因发展需要,经请示局领导同意,现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英才,并公布如下招聘方案: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监测分析人员、仪器维修人员共2名;
二、应聘条件
拟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3、身体健康。
监测分析人员要求: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分析化学、仪器分析、环境监测专业毕业,年龄在30岁以下,有硕士以上学历者从优;
仪器维修人员要求:大专以上学历,从事环境监测仪器维修工作3年以上,熟悉各类监测仪器原理、保养、维修,年龄在35岁以下。
三、报名时间和办法
报名时间:
报名办法:采用邮寄和电子邮件报名两种方式,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个人简历(含相片)及相关证书材料。联系人:周小春、刘澍,咨询电话:0799-6778239、6778234。
1、邮寄报名地址
单位名称:萍乡市环境监测站
地址:江西省萍乡市建设东路588号
邮编:337000 收件人:周小春
2、电子邮件报名地址:pxepb@sina.com
四、根据报名情况,我站对报名人员进行初步审核,确定参加招聘考试考核人员,如某岗位报名符合条件人数低于3人,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该岗位招聘名额改为另一岗位。参加考试考核人员以我站正式通知为准。
五、考试考核
1、考试考核办法: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为100分,监测分析人员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环境监测基础知识、分析化学、英语、计算机等;仪器维修人员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环境监测基础知识、监测仪器原理、电工基础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按招聘人数与拟录取人选1:3的比例(成绩并列时,一并进入)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由专家组成评委组,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协调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应急应变能力、社会责任感和职业道德。
2、根据笔试和面试综合情况,按招聘人数与拟录取人选1:1的比例决定聘用人选,并报市环保局备案。
六、聘用待遇
1、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和人事代理制度。如招聘人员被解除聘用合同后,不再实行待聘期限制度,解聘人员直接进入人才市场或自谋职业。
2、由我站法定代表人与应聘者签订试聘用合同。其中试用期3个月,工资800元/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正式聘用后,按聘用期3年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在聘用期内的工资按人事部门有关规定发放,福利享受医疗保险、社会劳动保障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具体标准以聘用合同为准。
二00八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