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劳务派遣节后需求增大
按照新劳动合同法,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或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过,人才中介公司并不受“无固定期限合同”等条款的约束。受此影响,节后厦门劳务派遣需求大增,有的中介意向业务量甚至翻番。
但面对用工企业火爆的需求,由于新法同样做出“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严格规定,多数人才中介公司直喊生意更难做了。而这背后,还夹杂着用工企业、劳动者以及劳务公司的三者博弈。
从事劳务派遣业务的林良昌比往年更忙碌。
“用工企业劳务派遣的需求量,最近增加了六七成,”作为卓越(厦门)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的人力交流部经理,林良昌负责这一业务的洽谈工作,“有的企业开口就要上千人。”并不只是林良昌所在公司业务需求暴增,多家经营劳务派遣公司的人才中介机构,也向记者印证了这一现象。
“确实多了不少,以前我们找客户,现在客户主动找上门。”另一家开展劳务派遣业务的负责人刘先生透露说。
思明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的一工作人员也向记者证实,节后,辖区有意向的劳务派遣需求激增。
记者注意到,制造业者劳务派遣需求意愿最旺盛,其中又以外资以及中外合资企业的诸多加工型企业居多。
多家正在寻求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坦言,劳务派遣更多基于降低用人成本和规避风险考虑。
例如,岛外一家生产健身器材的大型外资企业,去年年底,就早早向一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提交了劳务派遣需求表,希望人才中介帮他们代企业招募一批员工。多道紧箍咒加身
然而,面对火爆的需求,不少人才中介却直叹“生意更不好做了”。
卓越人才、厦门中科智业、厦门市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有限公司等具备开展劳务派遣资质的人才中介,其有关人员基本持一致看法:需求暴增的同时,他们面临风险也在大大增加。据介绍,一些企业为了赶工期,正需求大量的劳务派遣,有的多达上千人。这样的“大单”,对于人才中介来说,诱惑确实很大,但前提是必须有大量的人力储备。在目前“用工荒”的大背景下,拥有如此大量的人力储备显然不太现实。另一个关键的问题是,新版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同时,新版劳动合同法还给劳务派遣下了一道紧箍咒:劳务派遣期不得超半年、岗位要为非主营业务且可替代的岗位。“新规倾向性十分明显,就是把劳动者的利益摆在第一位。”针对上述新规定,有业界评价认为,目前市场上确实存在部分合法但不合理的企业行为,把成本压力通过大量使用劳务派遣来化解。“这种接近矫枉过正的行为,给派遣机构和用人单位都带来新的挑战。”撇开人才中介公司是否有能力签下一大批长期合同工不说,思明一企业经营管理公司的负责人蔡小姐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工人被人才中介公司录用后,由于劳务派遣期不得超半年,这就意味着必须转岗,而不可能实现完美交接,肯定会出现间歇期。“若出现一个月的间歇期,按规定,人才中介公司也要按最低工资标准发工资,在厦门就是七八百元。”蔡小姐说,人才中介公司从中赚取的服务费,还不够发一个月的最低工资,“这就需要雄厚的资金实力,不是谁都可以去冒险”。
另一让人才中介公司为难的是,在目前“用工荒”的大背景下,不少工人不愿意接受普通的劳务派遣。
在记者随机采访的民工群体中,多数民工并不爱接受劳务派遣这种用工方式。
“我们接受劳务派遣,最主要是怕被拖欠工资,”四川籍民工老周告诉记者,“将工资交由人才中介发放,风险也很大,不如自己联系工厂”。而另有劳动者认为,自己的工资会被“侵蚀”,因为用工单位和人才中介公司的“交易”并不透明。他们还担心中介和用工单位合谋压低工资。面对用工企业的“一厢情愿”,亦或用工企业和劳务公司的“两厢情愿”,多数的劳动者对劳务派遣的兴致不高,因此人才中介促成业务难度不小。“面对这一局面,从事这一业务的人才中介面临新一轮的洗牌,一些有实力和讲信誉的人才中介机构有望脱颖而出。”有业界就此评价说。
但面对用工企业火爆的需求,由于新法同样做出“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严格规定,多数人才中介公司直喊生意更难做了。而这背后,还夹杂着用工企业、劳动者以及劳务公司的三者博弈。
从事劳务派遣业务的林良昌比往年更忙碌。
“用工企业劳务派遣的需求量,最近增加了六七成,”作为卓越(厦门)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的人力交流部经理,林良昌负责这一业务的洽谈工作,“有的企业开口就要上千人。”并不只是林良昌所在公司业务需求暴增,多家经营劳务派遣公司的人才中介机构,也向记者印证了这一现象。
“确实多了不少,以前我们找客户,现在客户主动找上门。”另一家开展劳务派遣业务的负责人刘先生透露说。
思明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的一工作人员也向记者证实,节后,辖区有意向的劳务派遣需求激增。
记者注意到,制造业者劳务派遣需求意愿最旺盛,其中又以外资以及中外合资企业的诸多加工型企业居多。
多家正在寻求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坦言,劳务派遣更多基于降低用人成本和规避风险考虑。
例如,岛外一家生产健身器材的大型外资企业,去年年底,就早早向一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提交了劳务派遣需求表,希望人才中介帮他们代企业招募一批员工。多道紧箍咒加身
然而,面对火爆的需求,不少人才中介却直叹“生意更不好做了”。
卓越人才、厦门中科智业、厦门市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有限公司等具备开展劳务派遣资质的人才中介,其有关人员基本持一致看法:需求暴增的同时,他们面临风险也在大大增加。据介绍,一些企业为了赶工期,正需求大量的劳务派遣,有的多达上千人。这样的“大单”,对于人才中介来说,诱惑确实很大,但前提是必须有大量的人力储备。在目前“用工荒”的大背景下,拥有如此大量的人力储备显然不太现实。另一个关键的问题是,新版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同时,新版劳动合同法还给劳务派遣下了一道紧箍咒:劳务派遣期不得超半年、岗位要为非主营业务且可替代的岗位。“新规倾向性十分明显,就是把劳动者的利益摆在第一位。”针对上述新规定,有业界评价认为,目前市场上确实存在部分合法但不合理的企业行为,把成本压力通过大量使用劳务派遣来化解。“这种接近矫枉过正的行为,给派遣机构和用人单位都带来新的挑战。”撇开人才中介公司是否有能力签下一大批长期合同工不说,思明一企业经营管理公司的负责人蔡小姐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工人被人才中介公司录用后,由于劳务派遣期不得超半年,这就意味着必须转岗,而不可能实现完美交接,肯定会出现间歇期。“若出现一个月的间歇期,按规定,人才中介公司也要按最低工资标准发工资,在厦门就是七八百元。”蔡小姐说,人才中介公司从中赚取的服务费,还不够发一个月的最低工资,“这就需要雄厚的资金实力,不是谁都可以去冒险”。
另一让人才中介公司为难的是,在目前“用工荒”的大背景下,不少工人不愿意接受普通的劳务派遣。
在记者随机采访的民工群体中,多数民工并不爱接受劳务派遣这种用工方式。
“我们接受劳务派遣,最主要是怕被拖欠工资,”四川籍民工老周告诉记者,“将工资交由人才中介发放,风险也很大,不如自己联系工厂”。而另有劳动者认为,自己的工资会被“侵蚀”,因为用工单位和人才中介公司的“交易”并不透明。他们还担心中介和用工单位合谋压低工资。面对用工企业的“一厢情愿”,亦或用工企业和劳务公司的“两厢情愿”,多数的劳动者对劳务派遣的兴致不高,因此人才中介促成业务难度不小。“面对这一局面,从事这一业务的人才中介面临新一轮的洗牌,一些有实力和讲信誉的人才中介机构有望脱颖而出。”有业界就此评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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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考评不应直接同员工利益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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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首家规范的劳务派遣公司诞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