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用工难逼企业提高工资待遇,劳务派遣模式受青睐
作者:admin 来源: 日期:2008-02-19 浏览
水母网2月17日讯近日,来自新疆的劳务输出考察团对我市(烟台)用工环境进行了考察,与用工企业进行了面对面的交流,并带走了部分企业的招工信息。记者了解到,我市民营企业整体规模日趋壮大,对用工的需求也在递增,在此之前劳动部门曾向劳务输出重镇广发邀请函,企业也提升工资待遇上门招聘。

  从事劳务派遣的宋先生对各地劳务需求均有了解,他说:烟台企业的用工需求越来越大,想与长三角、珠三角乃至京津唐地区竞争,除了待遇要上调外,企业还需要按照新劳动合同法要求规范用工条件,这意味着企业今后的用工成本还要提升。有关人士分析:政府只能起到牵线搭桥的作用,能否招到工人,关键还要看企业的吸引力。近两年来,我市的用工缺口越来越大,一部分劳动密集型企业逐渐意识到这个问题,工人月工资普遍提升了几百元,由于我市消费水平相对较低,对外来务工人员有一定的吸引力。同时,企业开始有意识地上门招聘、人性化招聘,变被动为主动,对招工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新劳动合同法对用工条件有了严格的界定,用工成本大幅攀升,对一些规模较小的企业而言是一道“门槛”。对此,不少企业主表示:“这是必须面对的问题,对我市众多的民营企业而言,不提升待遇将只有减产停产这一条路。”针对外来务工人员流动性大这一难题,劳务派遣模式受到了企业的青睐。我市某服装厂的人力资源经理表示:用人单位使用派遣人员时,只要按分配的工作任务进行管理、考核就可以了,至于员工的增加或减少,由输出地负责管理和调节,可以避免为员工“跳槽”而烦恼。另外,由于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用人单位就可避免直接与派遣人员在劳动关系上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