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首次开展“三支一扶”年度考核工作 考核不合格者终止协议
(罗永生 黄学良)日前,福建省人事厅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省级“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安排首批参加省级“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年度考核工作。考核结果如不合格,可终止其协议,并不再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这是福建省开展“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年度考核工作的第一年。年度考核工作作为实施“三支一扶”计划的一个重要环节,由“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本人对一年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情况以及存在问题自行全面总结。在所属的服务单位进行个人述职和集体民主评议的基础上,由服务单位形成年度考核意见并报县“三支一扶”办。县“三支一扶”办对本地区各服务单位上报的年度考核情况进行审核汇总,确定本年度考核等次报省、市“三支一扶”办备案。考核结果由县“三支一扶”办通知毕业生本人。
此次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县(市)区“三支一扶”办报市“三支一扶”办核准后,报省“三支一扶”办同意,可终止其“三支一扶”协议。
来源:中国人事报 2008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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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考评不应直接同员工利益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