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框架基本形成,社会保险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截止2007年6月底,我国养老、医疗、失业和工伤四项保险参保人数均突破1亿人,其中养老保险参保人数接近2亿人。
社会保障作为社会的安全网和减震器,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替代的制度安排,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项社会保险以及城市低保等社会保障核心制度基本建立。
近5年以来,我国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参保人数每年递增6%以上,截止2006年,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8766万人、15732万人、11187万人、10268万人、6459万人,分别比2002年末增加4029万人、6331万人、1005万人、5862万人、2971万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均突破1亿人,其中养老保险参保人数接近2亿人。
基金的支撑能力也进一步增强,2006年五项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8626亿元,总支出6473亿元,累计积累8239亿元。近五年来基金收入每年递增20%以上。
为了确保全体劳动者公平享受社会保障,今后一个时期要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为重点,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坚持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原则,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积极推进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工作;要建立实现基金保值增值的投资管理体系,建立参保缴费激励约束机制和退休人员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逐步提高统筹层次,继续发展企业年金。
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抓紧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研究解决困难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问题;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强化其促进职业培训和促进就业的功能;继续完善工伤和生育保险制度,积极探索建立“预防、康复、补偿”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制度;强化社会保险费征缴,特别是切实加大基金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执行政策法规,确保基金的安全完整。(刘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