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部将在全国开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知识电视大赛
作者:admin 来源: 日期:2007-10-09 浏览

    日前,劳动保障部发出通知,将于今年9月至12月在全国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以下简称“两部法律”)知识电视大赛。本次大赛由劳动保障部、司法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工商联、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央电视台主办,预赛委托广东省劳动保障厅承办。

  通知中指出,本次电视大赛的竞赛内容以“两部法律”为基本依据,以《劳动合同法百题问答》、《就业促进法百题问答》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讲座》、《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讲座》(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出版)为参考书目,预赛阶段的题型有知识问答、案例分析、文艺节目3类题型。

  (一)知识问答。答题形式为必答题和抢答题,题型有问答题、连线题、改错题等。通过这轮比赛,主要考察参赛选手对“两部法律”知识的掌握和理解程度。

  (二)案例分析。选择部分与“两部法律”知识相关的案例,制作成电视短片,在比赛现场播放,由参赛队推荐1名选手(另外2名选手可以补充)在规定时间内(不超过5分钟),运用“两部法律”知识对案例进行分析,提出解决方案。然后,由专家点评,评委打分。通过这轮比赛,主要考察参赛选手运用“两部法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别推荐1至2个案例电视片(每个案例不超过2分钟),报送电视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组成题库,供预赛、决赛时选用。

  (三)文艺节目。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两部法律”为主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编创1个与“两部法律”相关的文艺节目(时长不超过8分钟),歌曲、小品、相声等均可,在预赛、决赛时穿插演出,由评委打分计入竞赛成绩。参赛节目必须有参赛选手参加演出,因节目需要也可以邀请其他演员同台演出,但参加演出总人数不超过5名。通过这轮比赛,主要考察各地宣传“两部法律”的多样性、灵活性和群众性。

  本次大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4名、组织奖若干名,向获得一、二、三等奖的代表队颁发奖杯、证书或奖牌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向获得组织奖的代表队颁发奖牌。

  通知中还强调四点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两部法律”的颁布实施,是我国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社会各界十分关注。各地劳动保障部门、司法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等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本次电视大赛作为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两部法律”的一项重要举措,精心安排,严密组织,保证竞赛活动的顺利进行。各地要按照竞赛办法的要求,逐级选拔参赛队员,及时组建参赛代表队,并于11月20日前将参赛代表队人员名单(包括工作证或劳动合同复印件)、领队名单和案例分析电视片及文艺节目报电视大赛组委会办公室。(二)加强沟通,密切配合。这次电视大赛规模大、规格高、参与单位多、涉及面广。各有关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做到责任明确、通力合作、齐抓共管,特别是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三)严格规则,公平竞争。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保证参赛队员的真实身份,不得弄虚作假,真正赛出风格、赛出水平。(四)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地要把这次竞赛活动作为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两部法律”的重要环节,组织新闻媒体及时报道大赛的进展情况、各队取得的成绩和队员的良好精神风貌,进一步推动在全国兴起学习宣传“两部法律”的热潮。

 

 

稿件来源: 中国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监测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