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国《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知识电视大赛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38号)
作者:admin 来源: 日期:2007-10-09 浏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厅(局)、司法厅(局)、工会、工商业联合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以下简称“两部法律”)分别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为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这“两部法律”,依法全面推进就业再就业工作,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利,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经研究,决定自今年9月至12月在全国开展“两部法律”知识电视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共建和谐这个主题,在全社会宣传普及"两部法律"知识,充分调动政府部门、工会组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等各方面的积极性,认真学习"两部法律"的立法宗旨、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努力使"两部法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依法用工、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为促进就业再就业、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奠定良好基础。

  二、主办和承办单位

  本次大赛由劳动保障部、司法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工商联、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央电视台主办,预赛委托广东省劳动保障厅承办。成立电视大赛组委会,下设命题组、裁判组、编导组、会务组和公证处等,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劳动保障部宣传中心。

  三、竞赛内容

  本次电视大赛以“两部法律”为基本依据,以《劳动合同法百题问答》、《就业促进法百题问答》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讲座》、《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讲座》(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出版)为参考书目,预赛阶段的题型有知识问答、案例分析、文艺节目3类题型。

  (一)知识问答。答题形式为必答题和抢答题,题型有问答题、连线题、改错题等。通过这轮比赛,主要考察参赛选手对“两部法律”知识的掌握和理解程度。

  (二)案例分析。选择部分与“两部法律”知识相关的案例,制作成电视短片,在比赛现场播放,由参赛队推荐1名选手(另外2名选手可以补充)在规定时间内(不超过5分钟),运用“两部法律”知识对案例进行分析,提出解决方案。然后,由专家点评,评委打分。通过这轮比赛,主要考察参赛选手运用“两部法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别推荐1至2个案例电视片(每个案例不超过2分钟),报送电视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组成题库,供预赛、决赛时选用。

  (三)文艺节目。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两部法律”为主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编创1个与“两部法律”相关的文艺节目(时长不超过8分钟),歌曲、小品、相声等均可,在预赛、决赛时穿插演出,由评委打分计入竞赛成绩。参赛节目必须有参赛选手参加演出,因节目需要也可以邀请其他演员同台演出,但参加演出总人数不超过5名。通过这轮比赛,主要考察各地宣传“两部法律”的多样性、灵活性和群众性。

  决赛阶段题型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四、竞赛办法

  本次电视大赛由劳动保障部门牵头,采取自下而上、层层选拔的方法进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逐级组织竞赛的基础上,分别选送1个代表队参加全国竞赛,每队3人,其中劳动保障部门工作人员、工会工作人员(或劳动者)、企业经营者各1人,劳动保障部门和工会组织负责人带队参赛。12月上旬在广东省举行预赛,12月中旬在北京举行决赛和颁奖仪式。各参赛队通过抽签分6组进行预赛,各组第一名参加决赛。决赛结束后举行颁奖仪式,拟请党和国家领导同志、主办单位负责同志为获奖代表队颁奖,并从各队参赛节目中遴选部分优秀节目参加颁奖演出。

  五、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4名、组织奖若干名,向获得一、二、三等奖的代表队颁发奖杯、证书或奖牌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向获得组织奖的代表队颁发奖牌。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两部法律”的颁布实施,是我国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社会各界十分关注。各地劳动保障部门、司法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等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本次电视大赛作为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两部法律”的一项重要举措,精心安排,严密组织,保证竞赛活动的顺利进行。各地要按照竞赛办法的要求,逐级选拔参赛队员,及时组建参赛代表队,并于11月20日前将参赛代表队人员名单(包括工作证或劳动合同复印件)、领队名单和案例分析电视片及文艺节目报电视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二)加强沟通,密切配合。这次电视大赛规模大、规格高、参与单位多、涉及面广。各有关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做到责任明确、通力合作、齐抓共管,特别是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三)严格规则,公平竞争。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保证参赛队员的真实身份,不得弄虚作假,真正赛出风格、赛出水平。

  (四)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地要把这次竞赛活动作为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两部法律”的重要环节,组织新闻媒体及时报道大赛的进展情况、各队取得的成绩和队员的良好精神风貌,进一步推动在全国兴起学习宣传“两部法律”的热潮。

  电视大赛预赛、决赛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劳动保障部宣传中心新闻宣传处

  龚南相 吴渊渊 陈景武

  联系电话:010-84201417(84202345 84202409)

  

  二〇〇七年九月二十五日

  

  附件:全国《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知识电视大赛组委会成员名单

  

  全国《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知识电视大赛组委会成员名单

  

  主 任:孙宝树  劳动保障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

  副主任:张苏军  司法部副部长

  张鸣起  中华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纪检组组长

  孙晓华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

  陈兰通 中国企业联合会执行副会长兼理事长

  袁正明 中央电视台副总编

  成 员:何绍仁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局副局长(正局级)

  姜金方  司法部法制宣传司副司长

  谷常生  中华全国总工会宣教部部长

  谢良敏 中华全国总工会法律工作部副部长

  王尚康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宣教部副部长

  白莲湘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法律部副部长

  程多生  中国企业联合会雇主工作部副主任

  张 宁  中央电视台社教中心主任

  尹成基  劳动保障部办公厅副主任(正局级)

  闫宝卿  劳动保障部法制司司长

  李保国  劳动保障部规划财务司司长

  于法鸣  劳动保障部培训就业司司长

  邱小平  劳动保障部劳动工资司司长

  杨秀清  劳动保障部宣传中心主任

  方潮贵  广东省劳动保障厅厅长

  组委会办公室主任由杨秀清同志兼任。

 

稿件来源: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