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成效显
近年来,我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转变了干部作风,密切了基层干群关系,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上半年,全省农村基层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同比减少49.7%,群众上访同比减少48.6%。如今,广大农民群众在基层干部的带领下,正以昂扬的精神面貌投身到新农村建设之中。
为了健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和工作机制,我省先后建立省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省纪委常委挂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联系点制度;各市、县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或领导小组;各乡(镇、街办)配备专职纪委书记;94.8%的村党组织配备纪检委员,村民小组配备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在赣鄱大地上编织了省、市、县、乡、村五级联动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组织网络。与此同时,我省下发《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各地也纷纷出台具体的制度,为开展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提供了根本保证。
为了保证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取得实效,我省采取了四项具体措施。一是加强对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全省农村实行了村级财务委托乡镇代理服务制,规范财务公开的村9450个,一般公开的村4788个,建立民主理财小组的村14447个;二是全面实行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制度。近两年,各地结合村委会换届,审计村委会16125个,查出违法违纪案件445件,涉案金额2684.7万元,102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三是加大农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有效维护了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比如,全省实行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办法,将政府补贴给农民个人的43项财政资金直接下拨到农户,深受农民群众欢迎;四是坚持把查办案件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手段,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今年3月,省纪委通报全省8起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较好地发挥了以案明纪、以案说法的教育和震慑作用。
来源:江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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