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人员不得兼职从事博士后研究
本报讯 记者 吴舒琴 昨日,我省出台江西省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规定明确,在职人员不得兼职从事博士后研究。
据悉,博士后制度是指在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单位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或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招收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青年,在站内从事一定时期科学研究工作的制度。
规定明确,在职人员不得兼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博士后人员进站后,其未成年子女可随其流动并享受当地居民同等待遇。按照规定,博士后人员在站工作时间为两年,一般不超过3年,承担国家重大项目等经批准可适当延长,但博士后人员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最长不超过6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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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今年获准建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分别是南昌大学的机械工程、临床医学;江西财大的管理科学与工程、理论经济学;江西农大的畜牧学;江西师大的心理学共6个学科。据悉,江西农大和江西师大申报成功,填补了这两所高校没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空白,也使江西设站高校达到4家,流动站总数达到9个。
来源:南昌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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