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4%的人认为劳动者保护得与时俱进
作者:admin 来源: 日期:2007-09-03 浏览
在北京中关村科技园上班的张艺是程序员,每天都要在电脑前待上10个小时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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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糟糕的是眼睛受不了,”张艺告诉笔者,大学刚毕业的时候,只戴200度的近视眼镜,工作两年,验了三次视力,眼镜度数也增加了175度。

  与张艺有相似遭遇的小杨,是一家行业报网站的编辑,每天面对电脑7小时,“而且还不是液晶显示屏”。困扰她的是结膜炎,常常感到眼睛干痒、疼痛,只能用几滴眼药水草草打发。

  上周一项网络调查,这项有8595人参与的调查显示,每天在电脑前工作6小时以上的人占68.4%,其中33.4%的人在9小时以上。

  调查中,84.7%的人表示“非常关心”或“关心”电脑辐射给自己带来的危害,87.7%的人确认自己所在单位没有采取任何措施减少电脑辐射。

  笔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女性的防范意识明显高于男性。男性借助专用设备防辐射的情况很少,女性防起辐射来则各有招数。

  程同学是湖南某大学的研一学生,她今年参加省里高考阅卷时,戴着一张孙悟空造型的面具,格外引人注目。“辐射容易使皮肤变粗,还长痘痘和色斑,戴张面具就像给脸穿了一件衣服呀”,她诙谐地说。阅卷室里,有的女同学搬来仙人掌放在显示屏前,还有的摆放一碗自来水,“听说这些都是防辐射的有效办法”。

  笔者还从一家公司了解到,这家公司的8个女财会人员,去年有三个要求暂时调换岗位,给出的理由都是:我是孕妇,电脑辐射影响胎儿的健康发育。

  女职工是否有权要求,在怀孕期间调离与电脑频繁接触的岗位呢?劳动保护法专家王兰胜认为,《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中没有相关规定,因为这部法规是1988年9月1日施行的,当时电脑从业这种新兴的劳动形式并未大量出现,目前只能是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解决。

  调查中,96.4%的人认为,目前对劳动者的保护措施和相关规定,在包括电脑辐射等在内的很多人们关注的领域都是空白,没有跟上科技发展的速度。

  本次调查中,91.7%的人认为电脑辐射应该列入职业危害,89.1%的人认为单位有必要为员工提供辐射补偿。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职业卫生所副所长孙庆云表示,电脑辐射的确会影响人的视力、坐姿等,但这种危害是轻微的,它可以算作职业危害,但还不至于严重到需要纳入职业病目录——只有被列入该目录的职业危害,才能获得国家提供的补偿。

  孙庆云说,只要电脑是合格产品,其电磁辐射强度就会被控制在国家安全标准之内,不会构成对身体的损伤。至于孕妇是否受辐射影响,目前尚没有任何确凿的研究资料,如果产品合格,恐慌是完全没必要的。他建议,要想有效降低辐射,首先要从产品本身着手,选购合格优质的产品,比如液晶屏的辐射强度比台式显示屏就低很多。另外,尽量减少和电脑接触的时间。

  王兰胜律师是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会会员,他告诉笔者,现有的《职业病防治法》中有关于电磁辐射的内容,但它指的是化工企业等重工业领域的辐射,不是指电脑辐射,电脑辐射是相对很弱的危害。王兰胜认为,对于电脑辐射带来的危害,单位可以采取一些可行的措施,如限定员工每天接触电脑的时间,创设空气流通的工作环境,设立休息区等等,但要求国家或单位发放补贴是不太可能的。一方面,这会给国家和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负担;另一方面,这对其他行业来说也是不公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