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部“十大举措”促毕业生就业
作者:admin 来源: 日期:2007-08-31 浏览
 

(张国宁)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积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人事部近期出台“十大举措”,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830,人事部就此专门在山东烟台召开人事部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座谈会,对人事部《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人事部门职能作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的贯彻落实工作进行了部署。

 

“十大举措”,包括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积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认真落实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各项政策、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招聘会监管、认真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实行离校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求职登记制度、全面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开展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帮扶工作、做好高校毕业生人事代理服务。

 

据了解,《通知》提出了人事部门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新举措,内容可以概括为“一个目标,五个重点,十大举措”。“一个目标”,就是强调要配合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进一步发挥政府人事部门职能作用,以积极有效的政策措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五个重点”,是建立健全人事部门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与服务机制;进一步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继续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积极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大力提升就业服务水平;加强高校毕业生招聘会监管,营造良好的就业环境;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

 

北京市、辽宁省、南京市、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武汉市、广州市、甘肃省、烟台市等10个省市人事厅局的代表分别作了大会发言。通过研讨交流,大家统一了思想,明确了方向,加深了认识,理清了思路,增强了信心,为进一步发挥人事部门职能作用,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副省级市人事局的相关负责人,共70余人参加了会议。

 

来源:中国人事报  2007年8月31